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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切众生当做自己的父母

将一切众生当做自己的父母

【原文】

  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

  ——《梵网经》

  【注释】

  古德云:“脱四生骨壳,如须弥之高,一骨皆一父母所生。骨既无数,父母岂能量也?”如是当知,大地众生、蠢动含灵,皆是我生身父母。

  从上,佛祖尚将一切众生作自己父母,而我等岂能违佛本意?故体佛祖之大悲,愍念一切众生及蚊虫虱蚤,皆是我父母。即是我父母,应当孝养,应当恭敬,即舍钱财、衣服、饮食、汤药、头目手足尽身供养,略为报恩。

  欲报深恩者,必须精修道业,日夜忘疲,心开意解,即行度脱,是真报恩。

  然先广运悲心者,如世尊往昔因中,为凡夫时,割肉喂鹰,舍身饲虎;又长水长者子寻药治病,说法济鱼,后鱼命终,脱生天上――无不从悲心流出,度苦众生。

  盖未成佛道,先结人缘,其义云何?然凡夫地中,最初发心为众生苦,故求佛道。直至舍身命、财法施,以期成佛之法化。(选自《十界因果浅录》,来果禅师著)

  【备注】

  《梵网经》,佛教大乘戒律经典,全称《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鸠摩罗什大师译,分上、下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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