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杀生的问题

  关于杀生的问题

  济群法师

  问:1.消灭“四害”也算杀生吗?

  2.无意中杀死虫类,是否属于犯戒?搞卫生时,难免对一些小生命造成伤害,该如何处理?

  3.总是习惯性地打死蚊蝇,多念些往生咒可否弥补过失?

  4.可否带着超度的心杀死蚊蝇?家人大量杀生,当如何善巧劝说?

  5.为照顾家人饮食,可否让别人代杀?孩子要吃活物,怎么办?

  答:据说,动物界最近召开了一次集体会议,讨论的主题是:“究竟什么动物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敌人?”根据讨论结果,认为人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敌人。于是,它们准备联合起来,将人类消灭干净。可它们目前还没有这个能力,只好寻找机会,不时给人类制造一些骚扰。

  我们总是说,蚊子、蟑螂是四害!或者说,如果我不杀它,它就要咬我。所以,觉得蚊子、蟑螂理所当然是该杀的。但从佛教观点来看,不杀生的戒律是针对一切众生,即一切有生命的对象。当然,也包括蚊子、蟑螂等种种动物。其实,害与不害是相对而言的。人站在自己的本位,觉得某些小动物是害虫,必须消灭。从动物的角度来说,人类才是最危险的害虫。如果动物要消灭人类,大家是否愿意呢?

  佛教提倡戒杀护生,一方面是对生命的关爱,一方面是为了培养自身的慈悲之心。通常,多数人的行事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既然蚊子要咬我,那我为什么不能杀它呢?似乎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但我们想过没有,它不过是咬了我们一下,即使从防卫角度出发,也罪不至死。更何况,我们还有理性思维能力,可以抉择自身行为,不像它们那样,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本能,是不能自主的。

  无意中伤害虫类等其它生命,不能算是犯杀生戒,但属于杀生范畴。造罪有故意的,也有无心的。同样的过错,若是故意造作,罪业就会更重。比如人伤害动物,就较动物伤害动物的罪过为重,原因正在于此。可见,罪业轻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动机。无意间踩死蚂蚁等,属于不定业,业报比较轻微。再以忏悔进行对治,类似的不定业会变得很轻,或忏已还净。

  人人需要洁净的生活环境,修行人也不例外,这就需要面对一些不请自来的虫类。在原始僧团,同样面临这一问题,佛陀教导比丘们的处理方式,首先是搞好环境卫生,尽量避免虫类滋生,在根本上避免杀生的隐患。对已经存在的,可将它们请走,尽量不要造成伤害。若在搞卫生时无意伤害到虫类,虽不算犯戒,业罪还是有的。但因无意造作,业罪很轻,且属不定业。

  对于未受戒者来说,杀生只有一重业罪。而在受戒之后,所犯罪业涉及两个层面,一是过错本身形成的业罪,一是因犯戒导致的戒罪。或许有人会说:既然如此,受戒岂不是自找麻烦?其实不然。我们要知道,受戒功德非常之大。受戒时,是向一切众生发誓“我不愿伤害你”,因此,所获功德是从一切众生而来。而犯戒时只是侵犯某个众生,比较而言,仍是功大于过。当然,我们在生活中还是小心为善,切勿以恶小而为之。

  无意中的杀生行为,在所难免。当我们发现过失时,应立即忏悔,并以慈悲心为它们念佛,祈愿它们早日摆脱恶道痛苦,并以修行功德回向于它。如果以真诚心这样做,的确能弥补一些过失。但也不要因此大意,觉得反正能弥补,杀些无妨,甚至以此作为杀生的挡箭牌。如果那样,念往生咒之类,就只是在做表面文章了,不会起到多少效果。

  佛教所讲的不杀生,对象是一切众生。从平等的角度来说,蚊蝇也有佛性;从生存的角度来说,蝼蚁尚且偷生,我们有什么权利剥夺它们的生命?至于“带着超度的心杀它们”,这一说法值得商榷。首先,你有没有能力超度它?其次,它愿不愿意被你超度?如果现在有人对你说:我要杀了你,使你得到超度,在座的是否有人愿意?

  当然,历代祖师也有一些特殊的教化方式,这在密宗和禅宗都有记载。虽然这些做法从声闻戒来说是不允许的,但这些大德已经成就,确有把握超度这些众生,而且他的行为不仅对眼前这些众生有利,还能利益更多众生。但这些属于特殊事例,对我们这些凡夫来说,绝不能以这一借口轻易杀生。如果我们这样做的话,不但造作杀业,更会犯下妄语罪业,为堕落恶道之因。

  见到别人杀生,应尽可能地设法劝说,尽到自身的责任。当然,有时不见得立刻奏效,所以要注意方式,以对方最容易接受的理由进行劝说,而不是把自己的想法生硬地推销给别人。每个人都有他认可的一套观念,有些人相信因果报应,就可从杀生感得苦果的角度劝说;有些人相信科学调查,就可从肉食对健康的危害劝说;也有些人热心环境保护,就可从饲养动物对环境的破坏来劝说;还有些人心地善良,就可从人类良知,从动物被杀的痛苦来劝说。总之,方法有许许多多,只要用心观察,多动脑筋,总会找到适合的方法。

  很多居士所处的家庭,往往不是全家信佛。作为一个主妇,因为自己信佛就要求大家吃素,的确不太现实,许多家庭也往往因为这个问题产生矛盾。是无原则地迁就家人,还是刻板地坚持己见?为了维护家庭和睦,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不妨做一些让步。原则是什么呢?比如受了五戒的人,就决不能再杀,也不能让别人杀。否则就像教唆犯一样,不仅自己难逃罪责,还教唆他人,罪加一等。但如果家人一定要吃肉,只能采取折衷办法,买一些半成品给家人食用。佛教中有三净肉,即不见为你杀,不闻为你杀,不是为你杀。买这样的肉不涉及杀生,可以通融,但在原则问题上必须坚持。

  作为一个母亲,首先要了解,什么食物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真正有益。然后,再对孩子进行教育引导,而不是一味迁就。尤其在违背原则的情况下,更不能听之任之。虽然他的要求也属人之常情,但从因果角度来说,这种要求对他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母亲,既然明白个中道理,就要善巧引导,这才是真正的爱护。孩子正处于成长中,人生观和世界观正在形成,若能以佛法智慧加以引导,对他的现在乃至未来,都会有莫大帮助。而这一切,远比给他吃些什么更有意义。当然,孩子的营养均衡也很重要。关于这个问题,可参考相关资料进行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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