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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大师:人生佛教的职业观

  近代太虚大师发起的“人生佛教”运动是在对传统佛教的改革、批判之基础上,通过提倡佛教的现实功能和实践精神,“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归结到佛教自身的解脱成佛的“出世”追求上来。就其尝试“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这一理念来说,我们可以得出,实践性是太虚“人生佛教”区别于传统佛教的重要特色所在,而这种实践性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太虚对佛教徒的“职业”的有关阐述。

  太虚认为,传统佛教的衰败正是因为其远离社会世间,以念经、坐禅为职业,以随心任运为其宗教实践。结果,这种极端之“出世”追求既无益现实社会人生,也因为远离人世,受到世俗人们的“误会”而被排斥在主流思想之外,极度地被边缘化。因此,要复兴传统佛教,太虚认为,必须将佛教安立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职业的实践中,在人们从事于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去实现佛教的成佛理想。

  具体而言,太虚人生佛教的“职业”又具有自身独特的涵义。其“职业”概念涵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者职业,一者志业。在《由职志的种种国际组织造成人世和乐国》一文中,太虚对“职业”和“志业”的含义作了具体的阐发,他说:“职业者何?迫于机械的必然形势,为应付现前环境之工作;乃由质力之不足,求补充以保持固成局面之艰苦事也。志业者何?发于精神的自由意志,为创造当来运命之活动;乃由质力之有余,谋施用以开辟生化源泉快乐事也。人格之高下,皆由志业分判,职业之为何不与焉。然矢人惟恐不伤人,而职业亦往往能间接影响于人格耳。”简单来说,在人生佛教看来,所谓的“职业”就是普通人们为维持生存而从事的最起码的劳动;而“志业”则是在人们基本的生存条件维持以外所从事的一项更高的精神追求事业。所以,“志业”对人格的影响作用是直接而重大的,且是高于职业的。当然,在人生佛教看来,“职业”对人格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太虚的人生佛教又对“职业”和“志业”分别作了不同种类的划分。对“志业”而言:“志业之高下可分为五:最高者为宗教;次高者为学理——若玄学、哲学、道学、理学、科学等;其次为艺术……;又其次为游戏……;最下者为俗染……。前四者施之教育,即为德、智、美、体之四育焉。”而“职业”也可分为两类:“一者,直接为维持身命所需要者,若衣食住等农、工、商业是也。二者,间接为维持身命——是维持家及国等之社会力的——所需要者,若政治、法律、军警、礼教、学校、寺庙等是也。”可见,从以上的划分我们也可以看出,人生佛教是明显视“志业”高于“职业”的。并且在“志业”中,又是视宗教为最高的。可以见得,太虚对“志业”的不同划分以及对“宗教”这一“志业”的突出强调,显示了太虚人生佛教“职业”观的宗教本位。与宗教相比,其他的职业和志业都是其次的。太虚说:“大抵高尚志业中少数之职司者,若宗教家、哲学家等,以能志职一致为最善;否则职在此而志不在此,此之志业必致颓坏……而间接职业之政治、教育等,固重志职一致,更以能寄托其精神于高尚志业为善……故志业尤要乎职业。”在另一处,则更有明确之说法。他说:“前明二业,志业犹精神焉,职业犹肉体焉,肉体由精神为主动;志业犹头目焉,职业犹肢体焉,肢体由头目为率导;故二业之中志业为先也。志业中又以宗教为最高上,而今世已成为世界之宗教者,则耶教、佛教或回教而已。”所以,总体上言,“志业”是高于“职业”的。但是,这并非是太虚区分此二业之优劣的最终目的,而是认为:“然职志二业,复有相摄相入之处……以能志职一致为最善。”“职业”和“志业”终究有相重合、相交涉处,二者之一致乃是“职业”的最理想状态。

  因此,就对于佛教徒而言,将“职业”和“志业”能够很好地结合起来将是最为理想的“职业”状态。不过,就具体的实行而言,太虚又认为,只有首先做好了“职业”,才能够真正从事于高尚的“志业”。他说:“佛教徒无论出家僧侣还是在家信徒,首先要能够尽职业之责以报答社会;出家者以‘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在家人即仕农工商,各操一赡身养家利国益群之业。然后才能勤于志业,努力追求精神心灵的净化。”可见,人生佛教是把佛教徒勤力于职业作为实行志业的前提条件,只有先做好现世的“职业”——因为这是尽对社会之责、回报现实社会的表——尽到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才能在志业上做一个合格的佛教徒。当然,太虚的人生佛教在“职业”实践观上对出家在家佛教徒又有不同之规定。

  对于出家佛教徒来说,人生佛教继承了禅宗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传统农禅风格,“务人工以安色身”,倡导以“弘法为家务,利生是事业”的宗教实践观。对出家者来说,就是不仅要把弘法作为其分内事, 同样济世利生也是一个佛教徒在现时代的责任和义务。出家佛教徒在念经参禅之余,还应积极接近社会人生, 救人救世,利他度众。这既是佛法的本义,也是复兴佛教之必需。这也就是太虚所主张的“一方面勤于志业, 一方面研究佛法”。若不以此为是,“否则,其本身就是社会的‘负债人’,堕落尚且不免,哪里还能谈得上成佛的事业呢?”

  不惟出家的佛教徒要把“救人救世”、“利他度众”作为职业来看待,特别是针对在家居士佛教徒,太虚尤其强调“职业”对他们学佛的意义和作用。太虚认为,居家学佛者在学佛的同时,不可将世俗之“职业”完全抛开,因为其现实正当之“职业”对学佛具有重大之意义。太虚说:“居士学佛,与出家僧众异:出家僧众,乃少数人之住持佛教,专务内修外宏者。而居士学佛,则斯以普及乎全人类,风俗因以淳良,社会由之清宁者也;由遵行人伦道理,养成人格而渐修十善。”正因为居士在家学佛,处身于现实社会之中。因此,通过在家居士的职业活动,把佛法之精神推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扩大佛教在社会中的影响,从而可以影响社会的人伦道德。这正是太虚推行人生佛教思想的考量所在。

  在看待居士学佛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上,太虚认为:“居士应把学佛建立在职业之上,不要因为学佛而放弃其正当职业……职业不仅是个人谋生之用,也是一种对社会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居士放弃正当职业,不尽社会之责,那么,其本身就为社会的‘负债人’,哪里还谈得上成就高尚的志业呢?”因此,在太虚看来,职业是居士服务社会的理所当然的责任和义务,佛教徒因而应把尽职作为感恩社会的一个重要方式和途径。至于居士所能从事的职业,在太虚的佛教僧制改革的内容里,其中就有一条讲:“在自由的社会里,应从事农矿、农工、医药、教育、艺术,为成佛之因行。在和平的全民主义下,则加以警察、律师、官吏、议员、商贾等, 从事社会职业,利益社群,当为僧自治。”这种明白地将佛教实践具体化的规定把传统佛教的宗教实践方式和途径大大地拓宽了,具有真正的“人生”意义和现实实践色彩。很难想见,在上述职业规定之外,除了不正当的职业,世间已经很难有什么职业不能为僧众所从事的了。这也正如星云大师所说的:“人生佛教重视当下的净土,致力于解决人生各种的问题……佛教都对净化社会人心、维护人伦秩序,乃至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建设,提出贡献,例如:帮助生产、开发交通、保护生态、利济行旅、文化建设、安住军民、兴办教育、医疗救济等。”

  从太虚人生佛教对在家佛教徒和出家佛教徒的不同规定来看,尽管太虚大师对出家、在家佛教徒的“职业”有不同之界定,但他都把是否尽到对社会的责任作为评判标准。而要尽到对社会之责,就要看其在社会中是否“尽职”。在太虚看来,“依佛教的精神来完成自己的职业,在职业中体现出佛教的精神,使职业与志业达到一致。”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学佛者所应当力求达到的最高精神追求。惟如此,通过“职志”的统一,完善之人格也才能够塑造,人生佛教的“成佛”归趣也才能够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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