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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五戒”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二)不杀生

  居士五戒中的不杀生,与十不善中的不杀生是不相同的。十不善中的不杀生,是指不杀害所有的生命,而居士五戒中的不杀生,是指不杀害特定的生命,也就是指人类。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戒律只要求不杀人,是否就表示允许杀害其他生命呢?决不可能!

  十不善是不需要由谁来制定的,本体、自体的不善(自性罪),是在任何时间、任何条件、任何环境下,都不可能对包括佛陀在内的任何人有所开许的。一旦有人违反,而去杀害了其他生命,就必然会承受堕入地狱的果报。但不杀生戒的对境,就只是特指人。在守戒的时候,就必须遵守不杀人的戒条。虽然杀害其他生命从根本上来讲不会违犯居士戒,但也会违犯居士戒的支分或者类似的戒条。

  偶尔放生的时候也可以看到,在放生念经之际,有的居士一旦被蚊虫叮咬,就会在不经意间,随手“啪”的一下就结束了蚊虫的生命。虽然这不一定是故意杀生,但因为有了很长时间的串习,所以一不注意,就会有这种动作。在此再一次重申,无论对境是动物还是人,杀生的罪业都是十分严重的,我们不应该因为戒律没有规定,就随意地去杀害其他生命。

  以前也讲过,违犯每一种戒条,都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个为对境;第二个为思想或者精神;第三个为行为或者行动;第四个为究竟或者结果。这四个条件是确定是否犯戒的分水岭,如果所有条件都完全具备,就会彻底犯戒。下面一一就不杀生戒的详细界线进行讲述:

  1、对境

  杀生的对境,就是指人。人可以分为两种:第一为成人,这里所说的成人,是指已经出生的人,包括从呱呱坠地到撒手归西之间的所有人;第二种为胎儿,就是指尚出生的人。

  从戒律对生命的定义来讲,并没有住胎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的分别,在精卵和合的那一刹那,就是生命的开始。从该瞬间直至新生儿出世,这一阶段的生命就叫做胎儿。因此,作为不想生育的夫妇,就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力争做到万无一失。因为,如果故意堕胎,就属于犯戒。

  2、思想

  思想分观念和动机两方面:

  所谓观念,是指认定对境。如果观念已经错乱,则不犯根本戒。比如说,如果想杀死张三,而实际上却杀死了李四,即使具备了其他的所有条件,就事实而言,是实实在在地杀了一个人,但也不算犯根本戒。因为当事人的观念已经发生了错乱,并没有超越这条界线,所以不算彻底的犯戒;

  所谓动机,是指要有杀人的动机。如果没有杀人的动机,只是想吓唬对方一下,但对方却因为惊吓过度而死亡;或者只是想打对方一顿,却不小心失手将对方打死。这种意外的过失杀人,也不算彻底的犯戒,在忏悔之后就可以恢复。

  如果是现役军人,在因战争爆发而必须上前线打仗的情况下,只要事先发愿:无论遇到什么危险,自己也决不杀害对方,则即使因枪炮走火而杀了人,也不会犯根本戒。

  3、行动

  小乘的别解脱戒非常重视外在的行为,犯杀生戒的判定标准之一,就是必须具备为了杀死对方而枪击、殴打、令对方服药或者其他导致对方死亡的行为。如果只是在内心计划、谋算,却没有付诸行动,就不会犯戒。菩萨戒与密乘戒在这一点上的要求往往要严格得多,在仅仅具备内心打算、念头的情况下,也时常会犯戒。

  4、结果

  对境死亡也是区分是否犯戒的标准之一。

  在确定对境是人,没有认错对象,具备杀人动机以及开枪等等的杀人行为,却没有最终将对方杀死,而只是使对方受了伤的情况下,就不算是犯根本戒。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四个条件,才是彻彻底底地犯戒。在了知了这些细微界线之后,就既可以善加取舍、防患然,也可以在作出某些行为之后,根据以上标准来判定自己是否彻底犯戒,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补救措施。

  (三)偷盗

  1、对境

  偷盗的对境有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包括食物在内的所有财产。有人认为食物与饮料不包括在内,但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有人对此反驳道:如果食物不是偷盗的对境,那么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遭遇饥馑的时候,是否就可以随意地去偷盗急需的食物呢?这种说法既没有教证的依据,从逻辑上来说也站不住脚。因此,凡是财产,都是犯戒的对境;

  第二,就是所盗财产必须属于没有产权纠纷的合法主人,财产主人与当事人在所盗财产的权益上也没有任何经济上的纠葛。

  如果失主认为所丢失的财产不可能再找回,便放弃了寻找的念头,而从心里舍弃了该丢失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人在之后偷取了该物,但因为当事人所偷取的是无主物的缘故,所以不算是犯戒。

  经书中也讲过,在释迦佛住世时的古印度,有的人是以浆洗衣服为生的,如果风将洗衣人晒在外面的衣服吹走了,洗衣人也产生了“这些衣服已经不可能失而复得,我只有自己赔偿衣服”的念头,如果有人在此之后去偷这些衣服,就不算是犯戒。

  但这只是戒律上的一种界定而已,在窃取财物的时候,除了有神通的人之外,又有谁能知道什么东西是主人已经放弃了的呢?所以,我们也不能胆大妄为地去钻戒律的空子。

  但是,荒凉无人之地的森林、矿产,却并不是无主物,而是属于国家的财产。因此,我们就不能无视法律而随意地去山上砍柴、伐木,或者私自开采矿藏;

  第三,就是所盗窃的财物必须具有一定的价值。这种价值,是用纯银的价值来衡量的。以目前的纯银价值来计算,就是人民币两元钱左右。如果价值达到了两元,则具备了对境的条件之一。

  偷税漏税也算是偷盗,当然,这里所指的偷税漏税,是指故意偷缴、漏缴价值足够的合法税金,如果是某些机关巧立名目的非法摊派等等,则不属于此范畴。

  另外,在乘坐飞机、火车等的时候,如果在运输单位没有同意的前提下,故意不补超重行李费,或者船票、车费等等,都算是犯戒。

  在作买卖时,也只能正大光明地赚取合理合法的利润。如果有欺骗的成分,比如说,明明进货成本为五元,却向买主说是十元,则其中五元的差价就不是正当的利润,而是骗来的。如果所骗金额超过了规定价值,也算是犯戒。

  2、思想

  首先是观念不能错乱。如果准备偷盗的物品与实际偷到的物品不一致,也不会犯根本戒。虽然不会犯根本戒,却不能认为没有过失,因为无论如何这也是偷盗的行为。

  偷盗动机是违犯盗戒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没有盗心,则不会犯戒。

  另外,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而是为了供养三宝、帮助乞丐,或者是为了孝顺与自己没有经济关系的父母,也不会犯根本戒。

  3、行动

  巧取豪夺、明抢暗偷,以及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非法地骗取他人财物,都属于盗窃的行为。

  另外,在借回他人财物之后,利用债主已经忘记的时机,而故意不归还,有人以为这样就没有行动,所以不算是犯戒。其实,虽然没有表面的行动,但该做的不做也算是一种行动,所以也会犯戒。

  还有,在借回他人财物以后,如果故意拖欠,而不按时归还,在拖欠期间致使该物因损坏而价值降低,则也有可能犯戒,因为通过这种行为,而有可能会使主人损失超过两元以上价值的财产。

  4、结果

  虽然戒律中有许多细微的划分方式,但最根本的界线,就是有否具备所盗窃的物品已经彻底地属于自己的想法。

  在已经据为己有的念头尚产生之前,还不算是彻底犯戒。如果在此期间被人发现,则因为尚违越这一界线的缘故,所以没有犯根本戒。

  因此,除了经济条件比较好、信心很大、在因果取舍方面非常谨慎的人以外,我们一般会建议年轻人在受盗戒之前要慎重考虑。其实,这只是因为盗戒的规定比较细微而已,如果在了知细微界限之后,守持盗戒也不是很难,希望大家也不要知难而退。

  (四)妄语

  1、对境

  所谓妄语是指:第一,说妄语的对方必须是会说话、能懂事的人;第二,所说的妄语是指特定的妄语,而不是指所有的妄语。

  所谓特定的妄语,就是谎称自己具备在欲界之内,也就是我们所生活的地球之内的普通人所不可能具备的,类似于自己可以看到天堂、地狱、前世、来等等的功能,以及神通之类的超凡功德。一般日常生活中的妄语,不在犯戒界线之内,因此,妄语戒是比较容易守持的。当然,如果将日常生活中的妄语也纳入持戒的范畴,妄语戒就很难守持了。

  2、思想

  观念不错乱:是与其他戒条的规定一样,比如说,如果想说自己可以看到来,却说成了可以看到前世,心中所想与口中所说不一致,就不算是犯根本戒。

  动机:要有故意骗人的动机,犯戒必须是故意而为,如果是有口无心,而不是有意去说,就不算是犯戒。

  3、行为

  必须要用自己的声音去说。通过电话来传递信息,也属于犯戒的行为之一。

  4、结果

  必须对方能听见并懂得其内在含义。除此之外,通过一些手势或文字来表现、展示自己,则不属于犯戒。

  具体的细节不需要一个一个仔细地讲,你们只需依此类推即可。

  (五)邪淫

  一般说来,邪淫包含非行境、非处、非境、非时、非量以及非法的行淫等等。

  所谓的非行境是指:与受种族、主人、国王保护的对象以及非法的对境,包括他人的性伴侣、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七代以内的亲属、僧尼、别人已经支付了钱财的人以及成年的少男少女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处是指:在除了密处之外的口腔、肛门等非行淫处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境是指:在父母、老师、上师以及僧众等附近,三宝所依存在的佛塔、佛像、经书前(包括在佩戴系解脱、佛像、加持品等的情况下),于对方有害的地方(如凹凸不平的地面等等)、有光线的地方以及人群聚集的地方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时是指:在白天、受持斋戒日、哺乳期、妊娠期、月经期间、生患不能作不净行的疾病期间、产妇尚完全康复期间以及伤心忧愁之时作不净行;

  所谓的非量是指:在一夜之内作超过五次以上的不净行;

  所谓的非法是指:通过殴打等强迫手段所作的不净行。

  只要符合以上六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并且具备对境、思想、行为以及结果四个条件,就会犯邪淫戒。另外,手淫以及同性之间的非梵行,也属于邪淫的范畴。

  当然,这里所说的邪淫,是针对在家人而言的,如果是出家人,则其内涵又有所不同,因为出家人必须从根本上断除不净行。

  在现代社会,由于世人观念的逐步开放,在邪淫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从政界要人到平民百姓,从大亨富贾到电影明星,各个阶层的人都卷入了性丑闻的风波,无以数计的家庭都遭到了婚外恋的沉重打击,即使处于热恋期的情侣,也是互相猜忌、貌合神离……

  虽然在佛陀住世之时,并没有如此猖獗的、涉及家庭伦理道德方面的社会问题,但佛陀却以其远见卓识预知到了这一点,并为在家佛教徒制定了这一戒规。这一戒规的制定,使很多重视因果、渴求解脱的佛教徒避免了因此而造成的家庭破碎、妻离子散。

  因此,作为佛教徒,为了防止家庭问题的出现,为了树立佛教徒的良好形象,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为了自他的暂时安乐与究竟解脱,最好能克服一切困难而受持此戒。

三、结语

  杀盗淫妄四条根本戒,加上保护、护持四条根本戒的酒戒,就是所谓的居士五戒。作为一个佛教徒,如果能严格遵守这五条戒,就是一个比较好的持戒人。如果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行,就算得上是一个标准的修行人。

  现在有些居士时常被是否出家的问题所困扰,其实,虽然出家比在家具有不可比拟的功德,从各方面来说都比较好,但出家毕竟是一个牵涉面很多、需要付出极大勇气的长远打算,要付诸实施也有一定难度。如果暂时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出家,就尽量在刚才所说的四条或者五条根本戒的基础上,发菩提心,并持之以恒地精进修行,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不折不扣的修行人,这在末法时期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在古往今来的在家人,特别是藏地的在家人中,也涌现过很多超群出众的成就者。我们也亲眼见过一些并不具备超常智慧,在平时也没有守持很多戒律、修持太多禅定,只是因为值遇了一位伟大的上师,适当地修持了无上大圆满的人,在临终之时,却出人意料地显示出有殊常人的非凡表现。这种情形,就像释迦佛在世时,每天会有不胜枚举的人获得不同层次的成就一样。在如今的藏地,修行人获得成就的标志、现象也比比皆是,大家已经司空见惯、不以为异了。这就是藏密,特别是大圆满的功德。

  关于五条戒的概念,已经简单地为大家作了介绍。现在请各位反省一下,首先,自己所受的戒体到底属于哪一个层次,是否需要重新发心;其次,从受戒到现在,自己是否作过犯戒的行为,如果犯过戒,则即使依照小乘自己的观点,也可以重新受持,并且没有受戒次数的限制。在发现自己犯戒以后,就立即忏悔,忏悔之后,再重新受戒。

  当然,还有一些细微的界定是否犯戒的方法没有作介绍,我们也不必了解太多。也许有些人在了解到一些细枝末节之后,便以为戒律有隙可乘,从而作出损人利己却又不犯根本戒的恶行来。若是这样,我们今天的开示,也就在无意间起了助纣为虐之效。

  在此必须提醒诸位,我们此处所说的,只是不犯根本戒的尺度,但因果却是丝毫不爽的,如果以自私心而作出任何恶行,都必将会受到业力的制裁。作为一名佛教徒,我们应该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逐步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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