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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别佛法和婆罗门法?如何择法择师?

如何鉴别佛法和婆罗门法?如何择法择师?

  有人说现在的大乘佛教里有很多的婆罗门思想和行为,我们如何鉴别佛法和婆罗门法?如何择法择师呢?请师父慈悲开示。

如何鉴别佛法和婆罗门法?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通过佛教的发展渊源阐述;大家都知道,佛教于公元前六世纪创于古印度,在佛教产生之前,印度思想界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是婆罗门教的思想体系。婆罗门教是印度的古代宗教,也是现在流传印度的印度教的古老形式。在公元前1500年至1000年左右,是吠陀神话的时期,属于多神崇拜。公元前1000年左右,雅利安人征服了原来的印度土着人,从印度河流域向朱木那河、恒河流域推进。改变了原有的印度社会结构,创造了最初的奴隶制国家。这在历史上称为后吠陀时代或梵书、奥义书时代。婆罗门教便形成于这一时代。到了公元前六世纪至前五世纪,印度社会的经济发展促成了社会的分化,也产生了一大批自由思想家,佛教与耆那教的创始人便属于其中。对固有宗教传统,即婆罗门教加以怀疑以至抨击的这股思潮统称为沙门思潮。

  公元前四世纪至前二世纪是佛教与耆那教广泛传播的孔雀王朝时代,婆罗门教相应衰落下去,但却不绝如缕。公元前一世纪起逐步复兴,并在四世纪时的笈多王朝完成自身改造,演变为印度教。婆罗门教的思想渊源于《吠陀》里面的朴素的自然崇拜及精灵崇拜思想,后来除了四种吠陀本集,婆罗门教在传播过程中还不断产生新的有关祭祀起源、目的、方法以及诠释吠陀颂赞、咒语等意义的文集。依其产生的历史年代,它们大致有《梵书》、《森林书》、《奥义书》及其他非天启的经典。佛教产生之前,长期以来,婆罗门教把不平等的种姓制度从宗教意义上予以合法化,宣扬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至上三纲领。释迦牟尼创立佛教后,提出了众生平等的口号,婆罗门教的思想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无常”与“无我”是早期佛教对世间现象性质的一种判断,这是佛教最初作为批判婆罗门教核心思想关于“梵”和“我”的思想的依据。佛教反对婆罗门教的这种理论,提出了“诸行五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观点,也就是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三法印”。诸行无常是说一切有为法无时不在生住异灭中,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异,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诸法无我是说在一切有为诸法中,无有我的实体;涅槃寂静是说涅槃的境界,灭除一切生死痛苦,无为安乐,故涅槃是寂静的。凡符合此三原则的,便是佛正法,有如世间印信,用为证明,故名法印。

  然而,既然“无常”与“无我”,那么这个世界是怎么产生的?现实中的我又是怎么来的?为了解释世界和生命生成的原因,佛教在批判“梵”和“我”思想的同时,也继承和发展了婆罗门教“幻有”和“轮回”等思想,并且做了新的解释。

  婆罗门教以神的力量来解释世间如幻非真的理论,认为世界是从神自身的幻力变现出来的,从而得出众生因为众生在幻世中因为坏事和好事的不同,也就是黑业和白业的不同,而得到苦乐不同的轮回。佛教也承认轮回,那么轮回的这个主体到底是什么?既然世界如幻非真,这轮回的主体又是从何而来呢?如果肯定了轮回的主体是“我”,那么为何又说“无我”呢?于是佛教把婆罗门教的如幻非真的观点发展成为“缘起性空”的理论,从另外一个角度肯定了婆罗门教的“轮回思想”。也就是世界一切现象都是因为“缘”而生,佛教用“十二缘起”说明有情生死流转的过程。佛教虽然从本体上否定了婆罗门教的世界观,但是却也继承和发展了婆罗门教中有生命力的东西,并在此形成了自己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到了后来,婆罗门教发展成为印度教,两者的关系更加紧密和不可分割。但是,当印度佛教到了它的最后一种形式——密教的时候,它就完全被婆罗门教同化从而也失去自身存在的意义了,这不能不说是佛教在印度的悲剧。密教的渊源或萌芽在印度非常古老,至少可追溯到吠陀时期。

  学习印度佛教史的都知道,佛教在印度为什么灭亡,我们总结出两条:波罗王朝末期及斯那王朝初期,默罕默德伊斯兰势力日益强盛带兵入侵,屠杀佛教徒,最终把佛教的最后据点之东印一隅,也一并吞没。佛教在后期进入密教阶段,大量吸收印度教思想,密教发展,佛教渐衰。这个就是佛教在印度灭亡的两大根本原因。由于密教放弃了它在哲理方面的探索,再也提不出多少有生命力的思想,使自己跟随婆罗门教的宗教仪式演化成一种单纯致力于宗教实践、偶像崇拜的流派,而它所特别推崇的宗教实践有不少十分污秽,要想在群众中保持长久的影响是极为困难的。所以,佛教在印度的衰亡与印度教,也就是婆罗门教的同化有关。佛教在印度虽然也是较有影响的一个宗教哲学流派,但却通常并不是正统或占据主导地位的流派。印度古代思想界的正统或主流派是婆罗门教及后来由它演化出来的印度教。这样随着佛教体系中宗教实践成分的加大和对原有理论的淡漠,它就逐渐同化于印度教,其独立的地位自然也就消失了。印度社会中流行的伦理思想是婆罗门教的伦理思想,它在总体上要维护种姓制度,坚持在诸种姓中婆罗门第一,下等种姓要服从上等种姓。这种状况一直到了佛教产生后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就是佛教的平等观思想打破了印度阶级的四种姓制度。

  在佛教的教规方面,也体现了其在伦理思想中的平等精神。佛教教规中规定了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无论是杀生还是偷盗或邪淫都是对他人的侵犯,其行为都是建立在一种别人与自己不平等观念的基础之上的。如婆罗门教中的一些派别虽然也讲不杀生和不任意拿走别人的东西等,但这主要是适用于相同种姓之间,而在上等种姓对待下等种姓时,则不受此限;上等种姓在许多场合可以任意处置下等种姓或其物品,包括伤害下等种姓的生命。佛教对于这种不平等的观念是坚决反对的。大乘佛教讲“平等”,讲“克己”,就自然也要讲“慈悲利他”。在“慈悲利他”中,“慈悲”是佛教一直讲的,而“利他”则主要是在大乘佛教形成后才大力强调的。慈悲在一些佛教典籍中被分为三种:一是众生缘慈悲心,以一慈悲心视十方五道众生,如父母、如兄弟姊妹子侄,常思与乐拔苦之心。这种慈悲心多在凡夫或有学人未断烦恼之时产生。佛教的慈悲不仅指要对自己之外的他人慈悲,而且有时也指要对一切有生命之物慈悲佛教的不杀生等戒规就具有这方面的含义。慈悲在佛教教义中也常被包摄在所谓“四无量心”之中。四无量心中除了慈和悲之外,还包括喜和舍。也就是慈悲喜舍。无论是慈悲,还是四无量中的喜舍,都包含“利他”的思想。但佛教的利他思想主要是在大乘佛教中才突出起来的。这需要联系原始和小乘佛教的有关学说或观念来论述。所以,佛教的伦理思想在现代东方国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它促使人们自律,反对损人利己,反对奢华。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现象,儒家等文化传统虽然也起着抑制作用,但佛教的独特作用是其他文化形态所不能取代的。

如何择法择师呢?

  根据《瑜伽师地论》里讲的,善知识有八种德相:“何等为八?谓如有一安住禁戒,具足多闻,能有所证,性多哀愍,心无厌倦,善能堪忍,无有怖畏,语具圆满。”

  第一,安住禁戒。要持戒清净,守戒律,身语意三业对戒律没有亏损,因为戒是一切功德的根本,如《四分律》说:“戒为无上菩提本,应当一心持净戒。”如《华严经》说:“如佛所说,自不持戒令他持戒,自未调伏令他调伏,无有是处。”其根本是五戒十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言、不饮酒。其中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言是所有戒律的根本,所以称为是四根本戒。

  第二,具足多闻。要对很多的佛法都能够通达,能够受持。因为要教别人的话,跟单单自修不一样,需要广泛地了解所教的对象,对佛法经论都有清楚的认知和把握,才能帮助引导别人。

  第三,能有所证。要在佛法上,特别是在禅定智慧上面,要有一定的修证、证量,这样才能深入地引导别人。

  第四,性多哀悯。要对对众生常常起慈悲怜悯之心,有慈悲怜悯之心才会去帮助众生、救度众生。如果没有,就不会愿意管别人。

  第五,心无厌倦。要对弟子们的教导不怕麻烦,不辞辛苦,能够善于引导、鼓励,宣说正法,内心里面从来都没有舍弃过弟子,没有厌倦。做为善知识要教导弟子,对弟子的法身慧命负责任,就不能有厌倦心。

  第六,善能堪忍。只有善能堪忍才能做到瞋不报瞋、打不报打、骂不报骂。人家骂你,你不还口,人家打你,你也不还手。《梵网经》里面讲难忍能忍,只有这样才能度众生。因为度众生要度六道有情,豺狼虎豹等等都要度,那些暴恶的有情要把你吃掉时,你不仅不恨它,还想着要度它,这才是菩提心的体现。

  第七,无有怖畏。无有怖畏是指宣说正法的时候内心没有怯劣,因为这是为了弘法,弘法为家务,利生是事业。如论中解释:“云何名为无有怖畏?谓处大众说正法时,心无怯劣,声无战掉,辩无误失,终不由彼怯惧因缘,为诸怖畏之所逼切,腋不流汗,身毛不竖,如是名为无有怖畏。”

  第八,语具圆满。要能把佛法讲得非常清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人家很容易懂,能够理解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样才能够引起听者听法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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