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

《瑜伽师地论》梵文 Yogācāra-bhūmi-?āstra佛教论书。简称《瑜伽论》。瑜伽师地,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称《十七地论》。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无著记录。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详情]

瑜伽师地论 本地分 五识身相应地第一

1本地分——五识身相应地第一

  【译文】

  什么是瑜伽师修行的次第呢?即十七地。是哪十七地呢?嗢柁南颂说:

  五识身相应地、意地、有寻有伺地等三地、三摩地、非三摩四多地、有心地、无心地、闻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这样,就具足了三乘。还有有余依地、无余依地。这就称为十七地。

  第一、五识身相应地,第二、意地,第三、有寻有伺地、第四、无寻唯伺地,第五、无寻无伺地,第六、三摩四多地,第七、非三摩四多地,第八、有心地,第九、无心地,第十、闻所成地,第十一、思所成地,第十二、修所成地,第十三、声闻地,第十四、独觉地,第十五、菩萨地,第十六、有余依地,第十七、无余依地。这就简略列出十七地,做为瑜伽师修行的次第。

  【原典

  本地分①

  云何瑜伽师地②?谓十七地。何等十七?嗢柁南曰:

  五识相应④意⑤,有寻伺等三⑥,

  三摩地俱⑦非⑧,有心⑨无心地,

  闻⑩思⑾修⑿所立,如是具三乘⒀,

  有依⒁及无依⒂,是名十七地。

  一者,五识身相应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寻有伺地;四者,无寻唯伺地;五者,无寻无伺地;六者,三摩四多地;七者,非三摩四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无心地;十者,闻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声闻地;十四者,独觉地;十五者,菩萨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无余依地。如是略说十七,名为瑜伽师地。

  【注释】

  ①本地分:本,根本或基本,此处特指基本义理,即其他的四个部分的内容,都以本地分所论述的义理为本。地,瑜伽师地的略说。分,部分,佛家习惯地将经籍内容划分为若干部分,并称每部分为分;分,相当於篇、卷、章、节、部分等。

  ②云何瑜伽师地:什么叫瑜伽师修行的次第?

  ③嗢柁南:Udana,又作嗢柁南、嗢陀南。梵语义为集施,是一种特殊的缩略语表述方式,往往是以偈颂形式出现。

  ④五识相应:即五识身相应地。

  ⑤意:即意地。

  ⑥有寻伺等三:即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无寻无伺地等三地。

  ⑦三摩地俱:三摩地是梵文Samadhi的音译,意译为「定」,三摩地中又有多种差别,即得三摩地、三摩地圆满、三摩地自在;三摩地种种都修齐为俱。

  ⑧非:即非三摩四多地。三摩四多是梵文Samahita的音译,意译等引,与三摩地同义。

  ⑨有心:即有心地。

  ⑩闻:即闻所成地,闻知成就的境界。

  ⑾思:即思所成地,思惟成就的境界。

  ⑿修:修所成地,修习道法成就的境界。

  ⒀具三乘:具有声闻乘地、独觉乘地、菩萨乘地。具有,得以修成。三地均内涵种性、发心、修行、获果四方面。

  ⒁有依:即有余依地。

  ⒂无依:即无余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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