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

《妙法莲华经》,简称《法华经》,(梵语:Saddharma Pu??arīka Sūtra),後秦鸠摩罗什译,七卷二十八品,六万九千馀字,收录於《大正藏》第9册,经号262。梵文Saddharma,中文意为「妙法」。Pundarika 意译为「白莲花」,以莲花(莲华)为喻...[详情]

第一章、经题

第一章、经题

  妙法莲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前五字是经题,后八字是品题。本经译传中国,共有三种译本:

  一是月氏国三藏法师,竺法护初译此经,名正法莲华经,共有十卷,二十七品。

  二是龟兹国,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名妙法莲华经,共有七卷,分为二十八品。

  三是北天竺国,阇那与笈多两位三藏法师,重译此经,名添品妙法莲华经,共七卷,二十七品。

  但流传最广,为人喜欢受持读诵的,是第二种译本。今解释此经,就是依鸠摩罗什法师的译本,名妙法莲华经。其中有通有别,经之一字是通题,通于佛所说其他一切经典;妙法莲华四字,是别题,别限于此经。

  本经的别题,在三单三复具足一的立题规则中,是以法喻立名。妙法,是指释尊所说的佛法;莲华,是属于譬喻,用以譬喻佛所讲的妙法。法喻双举,故名妙法莲华。

第一节、妙法的意义

  梵音曼乳,意译是最胜不可思议。指佛于本经所说之法,精深微妙,无比无上,不可思议,故言妙。梵语达摩,译名法。含有任持自性,轨生物解的意思。因为世出世间一切诸法,无论是有形无形,有想无想,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或依报、或正报,或动物、或植物,或精神、或质物,无不各有其不同的自性与体质,令人了别,知其种类,绝不混乱,故名为法。

  法的范围甚广,唯识宗将此等诸法,分为五位百法;但在性宗:广则百界千如,略则不外心法,众生法,与佛法三种。

  一、心法

  此中心字,非指众生内在的肉团心,亦非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攀缘外界事物,分别取舍的妄想识心,而是指众生原本具足的真心。此真心非在内,非在外,非在中间,亦非停留于过去,现在,未来,既然超越时空,离尘绝相,而又能包容时空,以及一切尘相;上至四圣,下及六凡,无不从此心生。所谓:‘无不从此法界流,无不还归此法界。’

  人间恶念才起,三恶道即现;一念善生,便是人天正因;念空则证二乘偏空涅槃;念有即发菩提心,入俗利生;念中道平等,即兴慈运悲,随机垂应,现种种身,说种种法,利益众生;十法界若圣若凡,无不是从此心生。故楞严经说:‘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由于心随净缘,即成佛道;心生迷缘,便成众生。故华严经说:‘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心造万法,是从体起用,因理成事;法归于心,是摄用归体,事融于理。体用不二,事理圆融无碍,故言:心法妙。

  二、众生法

  凡是有心识活动的生命,无论人畜,皆名众生。众生本觉真心,清净无染,轻安自在。可惜众生迷而不觉,妄生分别,错用识心,攀缘尘境,遂起贪嗔痴,作杀盗淫等恶业,依业感果,流转六道,枉受生死。故佛告阿难:‘则知汝心,本妙明净,汝自迷闷,丧本受沦,于生死中,常被漂溺。’(见楞严经)

  虽然,众生迷此真心,受生死苦;但此真心,不因众苦交煎而减少。虽然,众生错用识心,烦恼丛生;但烦恼本空,体即真心,所谓:‘烦恼即菩提’。虽然,众生作诸恶业,但业缘本空,其性非有;因缘和合虚妄言生,其实不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其实不灭,所谓:‘生死即涅槃’。是以菩提涅槃,不离众生,即在众生日常生活中,所以说众生法妙。

  三、佛法

  佛是觉义,能觉悟此人皆本具的心法,即是佛法。虽然‘是法甚深妙,难见难可了;一切众生类,无能知佛者。’但佛所觉悟的真理,正是众生所迷的佛性;众生所迷的佛性,正是佛所觉悟的真理。故佛是众生心中的佛,众生也是佛心中的众生,所以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佛识此心,佛证此理,故能究尽诸法实相。众生若然能够‘修摄其心,观一切法,如如不动,’(见安乐行品)当下即是如如佛,故佛法更妙。

  心法:是正因理心性、了因慧心性、缘因善心性等三因佛性。众生法:是惑、业、苦三道。佛法:是佛果法身、般若解脱三德

  佛证正因理心性,成法身德;众生迷之,便成苦道。佛证了因慧心性,成般若德;众生迷之,便成惑道。佛证缘因善心性,成解脱德;众生迷之,便成业道。准此可知,佛法、众生法,皆不离心法。

  此心法,佛证之不增,众生迷之不减。但在佛说法华经之前,心法不是佛法,佛法亦异于心法,众生法更异于心法与佛法;心法太妙,佛法太高,众生法既苦恼又恶浊,各有其界限,彼此互异,是以不妙。今佛在法华会上,开权显实,开迹显本,会三乘之权,归一乘之实;说明十法界圣凡,其形象虽殊,但其体不异。三法互摄互融,不出一心,原无差别。故心法妙,众生法亦妙,佛法更妙,因名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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