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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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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天的晚上,饭菜已经上桌,我呼唤女儿:“吃饭啦。”“等一下”,她答。

  我先吃了。几分钟后,女儿走过来,看了一眼桌子,问:“我的饭呢?”伴随着的是一副忿忿不满的神情。

  我心里一惊。她的表情,她的诘问明明在告诉我:你应该为我盛好饭的,为什么不给我盛饭呢?

  7岁的她有一双好手,她明明可以自己盛饭,为什么觉得我理所当然得替她盛饭呢?

  我立刻找到了原因。虽然我一直警告自己不要替孩子做太多,让孩子学会为自己负责,但是我仍然和许多母亲一样,不知不觉替孩子做得多了点。

  以前我一直替她盛饭,以至于她认为盛饭这件事是妈妈应该为她做的,所以她不但不感激我一直以来替她盛饭,反而因为今天没给她盛饭而不满起来。是啊,既然是妈妈应该做的,她怎么会感激呢?

  我意识到这是在助长女儿的“受之无愧感”,“受之无愧”是指,某人觉得别人欠了他东西,或者认为别人必须给他特殊待遇。有这种倾向的人认为别人(尤其是亲近的人)应该给他想要的事物,别人给了,他觉得那是人家应该做的,他不知感恩;别人没有给,他就认为别人太不应该,于是就心生不满和怨恨。

  受之无愧感强烈的人可能变成一只“白眼狼”。

  前不久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个帖子,发帖人小A10岁时父母相继过世,年长他20岁的姐姐将他抚养成人,并供他上了大学,后来他考上了公务员。姐姐在工厂上班,姐夫在学校门口摆一个小摊。现在姐姐退休了,退休金每月1800元。姐姐的儿子--小A的外甥考上了外地某个大学的建筑专业,学费比本地大学其他专业贵。姐姐家收入锐减,开支突增,财务突然紧张起来。

  姐姐想让小A每个月给她1000元作为养老费(实际应该是补贴外甥上大学的生活费),小A不干,并劝说姐姐不让外甥读学费昂贵的建筑专业。姐姐一气之下,扬言小A不给抚养费就要将他告上法庭。小A问,如果姐姐将他告上法庭,他需不需要承担抚养费?会不会对他的前途造成影响?他特别强调,姐姐只是将他养活大,对他没有对外甥好,至于如何不好,他举例说2003年上大学时,姐姐每月仅仅给他300元的生活费。言辞间很多对姐姐的不满,毫无感激之情。

  姐姐将他抚养成人并送去上大学,小A本应心怀感激、知恩图报,他却认为姐姐姐夫做得还不够。我不熟悉法律,不知法律上这位弟弟有没有义务赡养姐姐。但从朴素的人情道义来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面对抚养自己十几年,还送自己上大学的姐姐,在她遇到困难时,有什么理由不帮帮她呢?

  我替这位姐姐感到悲伤,带着弟弟出嫁本已不易,多年辛苦竟养出一只白眼狼。

  我可不想将女儿养成白眼狼。我养育她是我做为母亲的职责,不图她的回报,但是如果她长大后认为我替她做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我哪天做少了,或者不做,她就怨恨我……如果发生这些,那是我的悲剧。

  于是,我告诉她,妈妈刚才反思了一下,可能我以前一直替你盛饭,使你觉得为你盛饭是妈妈应该做的。我觉得到这样很不好。从今天开始,盛饭就是你自己的事,应该由你自己盛。

  从那以后,我更加警惕是否替她做了太多,经常提醒自己不要替她做她份内的事情,并将一些家务分配给她,让她承担起家庭一员的责任;在我们劳动的时候,邀请(并要求)她帮忙,让她体会我们劳动的辛苦;教导她表达感谢,如果她表示了感谢,她会得到更多,如果她没有感激之心,下次我不再替她做那件事;物质方面减少满足,让她懂得并不是她想要任何东西都可以得到。

  我看到许多父母不知不觉中在培养着白眼狼。他们替孩子做得太多,上学或放学路上,大多数孩子的书包都由父母背着,孩子心安理得空着手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用干家务,只要搞好学习;物质享受被过分满足,许多小学生有了自己的手机和电脑……这些都是在助长孩子的受之无愧感,今天他认为你应该为他背书包、买手机,明天他就会认为你应该为他找工作、买车子、买房子,如果某天你给不了他想要的,他就要心生怨恨了。

  写到这里,我想到三年前机场弑母的留学生汪佳晶,他留日五年,从未打过工,学费和生活费都靠母亲每月7000元人民币的收入来出。母亲四处举债,实在拿不出钱,他竟在机场捅了前来接机的母亲9刀。24岁的青年本应自立,靠自己打工解决(或部分解决)留学费用。但他心安理得享受着母亲含辛茹苦提供的温室生活,当母亲拿不出钱,他不念亲恩,那满腔怨恨化作9刀。

  这个案件让父母们警醒,教导孩子学会负责、懂得感恩有多么重要!一个懂得感恩的孩子,他会感激别人替他所做的,珍惜他得到的一切,觉得拥有眼前的一切既快乐又幸福。我们做父母的要谨记:如果你不想将孩子培养成“白眼狼”,那就千万不要替孩子做太多,不要助长孩子的受之无愧感,要去教导孩子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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