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原因考索

  一、绪言

  佛陀跋陀罗(359—429),是原名Buddha—Hhadra的音译,意为觉贤,迦维罗卫(在今尼泊尔境内)人,自幼在北印度出家修道,以“禅律驰名”。后于罽宾(在今克什米尔)游学,依止来自印度的佛大先(佛陀斯那)禅师学习禅法。

  佛陀跋陀罗在罽宾学习期间,遇汉地僧人智严也在其地学习。智严本人“衲衣宴坐,蔬食永岁”[1],表现出禅师本色,由此可知,智严在去西域之前,于禅法是有一定造诣的。因此,智严在西域学习期间:

  覩睹法众清胜,乃慨然东顾曰:我诸同学,斯有道志,而不遇真匠,发悟莫由。

  即谘讯国众,孰能流化东土?佥曰:有佛驮跋陀者,出生天竺那呵利城,族姓相承,

  世遵道学,其童龄出家,已通解经论。少受业于大禅师佛大先。先时亦在罽宾,乃

  谓严曰:可以振维僧徒,授禅法者,佛驮跋陀罗其人也。[2]

  可见,智严受国众及佛大先的推荐,欲请佛陀跋陀罗来汉地传授禅法。以上是《高僧传》卷二<佛陀跋陀罗传>记载的情况。

  另在《高僧传》卷三<智严传>中说:

  时有佛陀跋陀罗比丘,亦是彼国禅匠,严乃请东归,欲传法东土。跋陀嘉其恳

  至,遂共东行。[3]

  可见,跋陀对智严的求法精神是很受感动的,于是与智严一起赴汉地传授禅法。

  《佛陀跋陀罗传》[4]记载,佛陀跋陀罗来汉地是受国众及佛大先向智严的推荐;《智严传》[4]说佛陀跋陀罗是受智严的请求和感动而来汉地的,可见佛陀跋陀罗来汉地传授禅法的史实应是不虚的。

  但对于佛陀跋陀罗这样一位在当地颇负盛名的禅师,历经波折来汉地传授禅法,到长安住下不久,便在长安僧团被摈,这其中的原因,是很值得探讨的。然而,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高僧传》和《出三藏记集》中均有记载,但二书的记载是有些出入的;并且,近现代学者在他们的著作中叙述此事时,对于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的看法,也是不尽相同的。有鉴于此,笔者试想通过对《高僧传》(简称《传》,以下不再说明)和《出三藏记集》(简称《祐录》,以下不再说明)二书记载的比较分析和近现代学者不同意见的分析,以及相关经序的分析,力图廓清这一史实的真正原因。以此就教方家,敬请批评指正。

  二、 《传》和《祐录》的记载与分析

  (一)、《传》中的记载

  关于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情况,《传》中是这样记载的:

  秦主姚兴,专志佛法供养三千余僧,并往来宫阙,盛修人事。唯贤守静,不与众同,后语弟子云:我昨见本乡,有五舶俱发。既而弟子传告外人。关中旧僧,咸以为显异惑众。又贤在长安,大弘禅业,四方乐靖者,并闻风而至。但染学有浅深,得法有浓淡,浇伪之徒,因而诡滑。有一弟子,因少观行,自言得阿那含果。贤未即检问,遂致流言,大被谤渎,将有不测之祸。于是徒众,或藏名潜去,或逾踰墙夜走,半日之中,众散殆尽。贤乃夷然,不以介意。

  时旧僧僧  ,道恒等谓贤曰:佛尚不听说己所得法,先言五舶将至,虚而无实,又门徒诳惑,互起同异,既于律有违,理不同止,宜可时去,勿得停留。贤曰:我身若流萍,去留甚易,但恨怀抱未申,以为慨然耳。于是与弟子慧观等四十余人俱发,神志从容,初无异色,识真之众,咸共叹惜,白黑送者千有余人。姚兴闻去怅恨,乃谓道恒曰:佛贤沙门,协道来游,欲宣遗教,缄言未吐,良用深慨,岂可以一言之咎,令万夫无导?因勒令追之。贤报使曰:诚知恩旨,无预闻命。于是率侣宵征,南指庐岳。[5]

  以上是《传》中对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经过的记录。佛陀跋陀罗在长安之所以被摈,是因为“先言五舶将至,虚而无实。”被长安僧团认为是“显异惑众”;另外,其“门徒诳惑,互起同异”,而佛陀跋陀罗“未及检问。”因此,在长安僧团被摈。尽管如此,佛陀跋陀罗于此事的修养和风范,体现了禅师的本色,自己不但未作任何解释,离开长安时“神志从容,初无异色”,即使秦主姚兴派遣使者追令重返,唯谢恩而已,并未返回。这些都是普通禅僧所难以做到的,也正说明了佛陀跋陀罗禅法修持是极深广的。

  (二)、《祐录》中的记载

  关于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情况,《祐录》中是这样记载的:

  时伪秦主姚兴,专志经法,供养三千余僧,并往来宫阙,盛修人事。唯佛贤守静,不与众同。后语弟子云:我昨见本乡,有五舶俱发,既而弟子传告外人。关中旧僧道恒等,以为显异惑众,乃与三千僧摈遣佛贤,驱逼令去。门徒数百,并惊惧奔散。乃与弟子慧观等四十余人俱发,神志从容,初无异色。识真者咸共叹惜,白黑送者数千人。兴寻怅恨,遣使追之,佛贤谢而不还。[6]

  以上是《祐录》中对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经过的记录。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所以被摈,是因为“语弟子云:我昨见本乡有五舶俱发”,在长安僧团看来,“以为显异惑众”,于是将其摈遣。其余记载,与《传》中记载相比,唯是简略有别,大同小异而已。

  (三)对《传》、《祐录》二书记载情况的分析

  以上是慧皎在《传》中和僧祐在《祐录》中对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这一事实的经过的记载。从慧皎在《传》中和僧祐在《祐录》中的记载来看,关于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二者的记录是有明显差别的。

  慧皎在《传》的记载中,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是因为两件事情而起,一是因为本人,二是因为弟子。在长安僧团看来,佛陀跋陀罗本人“先言五舶将至,虚而无实”,而其弟子“门徒诳惑,互起同异”,这样就是“于律有违,理不同止”。这是慧皎的记载。

  而僧祐在《祐录》的记录中,佛陀跋陀罗是因为一件事情所起,而被长安僧团摈弃,即佛陀跋陀罗本人预言“有五舶俱发”之事,在长安僧团看来,是“显异惑众”,理当被遣。

  以上是《传》和《祐录》中所记载的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原因的差异。然根据《传》和《祐录》中所载,慧远对此事曾做过善后工作,我们不妨从慧远对此事的态度中来作一些分析,或者可以从两者记录的差异中找到一点共同之处,从而找出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

  慧远对于此事的态度,慧皎在《传》中是这样记载的:

  过由门人,若悬记五事,止说在同意,亦于律无犯。乃遣弟子昙邕,致书姚主及关中众僧,解其摈事,远乃请出禅数诸经。[7]

  而僧祐在《祐录》中是这样记载的:

  先是庐山释慧远,久服其风,乃遣使入关致书祈请。后闻其被斥,乃致书姚主,解其摈事,欲迎出禅法。[8]

  以上是《传》和《祐录》中对慧远于佛陀跋陀罗被摈后的态度的记载。慧皎不仅记载了慧远曾派弟子昙邕带着自己给姚兴及长安僧团的亲笔信到长安替佛陀跋陀罗“解其摈事”,而且还替佛陀跋陀罗解释事情的原委,在慧远看来,此事“过由门人,若悬记五舶,止说在同意,亦于律无犯”。但僧祐对此事的记录,仅说明慧远写了亲笔信给姚兴,“解其摈事”,但“摈事”是怎样解的,凭什么可以“解其摈事”,僧祐没有记载,甚至也无法通过僧祐的记录来了解这一情况。

  虽然《传》和《祐录》对慧远态度的记载有些差异,但与前面各自在《传》和《祐录》中记载的被摈经过确是相符的。因此,笔者以为,应将《传》中对被摈经过和慧远的态度的记载与《祐录》中对被摈经过和慧远的态度综合起来,放在一块儿来分析,或许可以比较客观地了解真实情况。

  先从慧皎在《传》中对被摈经过的记载和慧远的态度来看,慧远替佛陀跋陀罗作解释,与《传》中在前面对被摈经过的记载是一致的。首先,由于其弟子“诳惑,互起同异”,而佛陀跋陀罗本人事先“未即检问”,在长安僧团看来,佛陀跋陀罗似乎未尽“人天师表”的职责,于是引起长安僧团的不满,道恒等人就出来说话,将佛陀跋陀罗本人曾预言的“五舶俱发”一事联系在一起,“新帐旧帐”一起清理,指责他“于律有违,理不同止”。可见,尽管《传》中记载佛陀跋陀罗被摈是由两件事所起,而且于佛陀跋陀罗本人之事是在先,而“门徒诳惑”是在后,为什么一开始长安僧团并未摈弃佛陀跋陀罗呢?所以,事情的原因,应视作是因为其弟子的“诳惑”只是导火线。因此,慧远替佛陀跋陀罗向姚兴和长安僧团解释说“过由门人”,责任是在弟子一边,并不在佛陀跋陀罗“未即检问”之责;对于佛陀跋陀罗曾预言“五舶俱发”一事,在长安僧团看来,“佛尚不听说己所得法”,所以将佛陀跋陀罗的预言视为“妄语”而指责他“于律有违”,于此,慧远也向姚兴及长安僧团作了解释,在慧远看来,佛陀跋陀罗的预言是“悬记”,所以慧远解释说“悬记五事,止说在同意,于律无犯”。

  至于僧祐在《祐录》中的记载,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是由于预言“五舶将至”而被长安僧团视为“显异惑众”。因为佛陀对弟子有明确的教诫,不可“显异惑众”,既然是佛陀留下的遗教,也是与“律”有同等效力的。这样的话,佛陀跋陀罗被长安僧团视为“显异惑众”也就等于违反了佛陀的教诫,所以长安僧团说他“显异惑众”,就是要说他“与律有违”罢了。

  因此,综合《传》和《祐录》中对被摈经过和慧远的态度的分析,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于律有犯”。由此,也可说明在这一时期,僧团对戒律的重视。

  另外,从僧祐在《录祐》中的记载,仍可以作这样的分析。那就是《祐录》中所载,长安僧团在欲摈弃佛陀跋陀罗时,“乃与三千僧摈遣佛贤,驱逼令去”。这就传递给我们一条信息,在当时,僧团不仅重视戒律,羯磨法也在日趋完善。为什么呢?首先,长安僧团不是以少数几个人的意见而摈遣佛陀跋陀罗,而是“与三千僧”,是代表了僧团的大多数意见,是民主的,这就是“羯磨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关于这一点,还可以从律典的翻译得到证明。如《摩诃僧祇律》、《四分律》、《十诵律》在这一时期相继译出。据载,《摩诃僧祗律》于东晋时译出,佛陀跋陀罗本人就参与了译事,《十诵律》于弘始六(404)年至弘始十(408)年译出,鸠摩罗什也曾参与译事,《四分律》于弘始十二(410)年译出。几部律典的相继译出,说明这一时期戒律弘扬的流行。另据载,这一时期不仅重视戒律的完备,而且还健全了僧团的羯磨制度。这些情况表明,在这一时期戒律的奉行和羯磨制度的完善是日趋严密的。因此,对于佛陀跋陀罗之事件,长安僧团以“于律有犯”而摈弃,也就显得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反过来说,长安僧团以“于律有犯”为由摈弃佛陀跋陀罗,也正说明了戒律在当时的重视程度。

  三、近现代中外学者的意见对于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近现代学者在他们各自的著作中,都有提及或论述,表达他们对此事的不同意见,现列举几位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的意见,如:日本孤峰智灿、汤用彤、吕澂。

  (一)、孤峰智灿的意见

  孤峰智灿(1879—1967),是日本曹洞宗大禅师,被誉为近代日本精通曹洞宗义第一人。在他所著《中印禅宗史》[9]一书中,表达了他对此事的意见,该书说:

  但是觉贤来到长安之后的境遇,与罗什相异其趣,什受朝廷保护,声势赫赫,觉贤则避俗,权修禅业,教养弟子,乐静者皆入觉贤门下。当时在长安佛教界,似乎成为罗什与觉贤两者相对立的情势,结果罗什门徒虚构事实放逐觉贤。[10]

  在孤峰智灿看来,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完全是由于与罗什的对立,佛陀跋陀罗被长安僧团指责为“于律有犯”的事件也是虚构的,似乎成了罗什门下对佛陀跋陀罗的玷污。

  (二)、汤用彤先生的意见

  汤用彤(1893—1964),是我国近代著名的佛教学者,以治学严谨,说理有据而闻名于世,在其所著《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一书中,也表达了他对此事的意见,并作了详细的论述和引证。如该书说:

  总之,觉贤之被摈,必非仅过在门人,而其与罗什学问不同,以致双方徒众不和,则为根本之原因也。[11]

  在汤先生看来,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不只是如慧远所说的“过由门人”,而真正的原因,是由于佛陀跋陀罗与罗什所学不尽相同,而导致“双方徒众不和”。至于佛陀跋陀罗在学问上是如何与罗什不同,汤先生在其著作中也作了详细的论述和引证。汤先生的论述和引证,似乎是从三方面来说明的:

  1、  宗派不相合。汤先生认为:

  觉贤与关中众僧之冲突,慧远谓其“过由门人”。实则原因在于与罗什宗派上之不相合。[12]

  那么,佛陀跋陀罗与罗什在宗派上到底是怎么不相合呢?汤先生又分析说:

  盖贤学于罽宾,其学属于沙婆多部。罗什虽亦游学罽宾,精一切有学,但其间则在居沙勒以后,已弃小就大。[13]也就是说,在汤先生看来,佛陀跋陀罗所学系一切有部,而罗什虽曾习一切有部,但后来已舍小向大,这便是宗派的不相合。

  2、  禅法相异趣。汤先生认为:据当时所传,佛教分为五部。不惟各有戒律,且各述赞禅经。罗什于戒律虽奉《十诵》,但于禅法则似乎与觉贤异趣。[14]

  至于二师于禅法是如何相异趣,汤先生分析说:

  而觉贤之禅,乃西域沙婆多部,佛陀斯那大师所传之正宗。其传授历史,认为灼然可信(慧观序译,叙传授历史,而旧有觉贤师资相承传。盖禅法重传授家法,不独戒律为然也。)。觉贤弟子慧观等,必对什先出禅法不甚信任。慧远为觉贤所作译《禅经序》,谓觉贤为禅训之宗,出于达磨多罗与佛大先(即佛陀斯那)。罗什乃宣述马鸣之业,而“其道未融”,则于什公所出,直加以指摘(笔者按:“摘”似“责”之误)。按什公译《首楞严经》又自称为菩萨禅。而觉贤之禅则属于小乘一切有部,其学不同,其党徒间意见自易发生也。[15]

  所以,在汤先生看来,二师禅法的异趣,罗什之禅是菩萨禅,而佛陀跋陀罗的禅是小乘一切有部的禅,所以二者的禅法自然有异。

  3、 谈空不同。汤先生于此引用了《传》中罗什与佛陀跋陀罗二人于空义的问答,如《传》说:

  秦太子泓,欲闻贤说法,乃要命群僧,集论东宫。罗什与贤数番往复。什问:“法云何空?”答曰:“众微成色,色无自性,故唯色常空。”又问:“既以极微破色空,复云何破一微。”答曰:“群师咸破析一微,我意谓不尔。”又问:“微是常耶?”答曰:“以一微故众微空,以众微故一微空。”时宝云译出此语,不解其意。道绘咸谓贤之所计微尘之事。余日长安学僧复请更释。贤曰:“夫法不自生,缘合故生。缘一微故有众微。微无自性,则为空矣。宁可言不破一微,常而不空乎?”此是问答空之大意也。[16]

  于此,汤先生分析说:

  据此,贤之谈空必有什公之意不同。而其主有极微,以致引起误会,谓极微是常。而什言大乘空义说无极微,则似贤之学不言毕竟空寂如什师也。[17]

  在汤先生看来,佛陀跋陀罗谈空,不如罗什谈空彻底,所以二者谈空不同。

  以上三项,是汤先生在其著作中对佛陀跋陀罗与罗什二师间学问不同的分析和论述,正如汤先生的分析,于是作了“觉贤在长安被摈,其与罗什学问不同,以致双方徒众不和,则为根本原因也。”的结论。

  (三)、吕澂先生的意见

  吕澂(1896 --1989),是我国现代著名的佛教学专家,在其著作《中国佛学源流略讲》一书中,表达了他的意见,如该书说:

  觉贤之禅既与罗什异途,所以他在长安住了不久,就受到罗什门人的排挤,并籍故说他犯戒摈之而离开长安。[18]

  在吕先生看来,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是由于“觉贤之禅与罗什异途”,所以罗什的门下籍故说他犯戒而有意让他离开长安的。但佛陀跋陀罗的禅与罗什是如何的异途,吕先生并未深入分析,只是介绍了佛陀跋陀罗的门下对罗什的不满情绪,认为罗什之禅“没有师承,不讲源流,不得宗旨。”[19]

  以上几位学者的不同意见,实际上给上我们一条重要的启示,那就是佛陀跋陀罗被摈,与罗什门下关系甚大,如孤峰智灿认为“罗什门徒虚构事实放逐觉贤”,汤用彤先生认为学问不同而导致“双方徒众不和”,吕澂先生认为,是“受到罗什门下的排挤,并籍故说他犯戒”。但是,双方徒众为什么不和?罗什门下为什么排挤佛陀跋陀罗?孤峰智灿以为是二师的对立形势,汤用彤先生以为二师学问不同,吕澂先生以为是禅法有异。

  既然几位学者都认为佛陀跋陀罗被摈与罗什门人有关,但各自找原因时又不尽相同,我们便不妨从二师各自的门下及相关的慧远在译经序中所说的情况进行一番分析。

  四、 从僧叡、慧观、慧远的译经序分析

  (一)《关中出禅经序》──僧叡法师作

  僧叡是罗什的弟子,并从罗什处禀受禅法,他在为罗什所译禅经作的《关中出禅经序》中说:

  禅法者,向道之初门,泥洹之津径也。此土先出修行,大小十二门,大小安般,虽是其事,既不根悉,又无受法,学之者,盖阙如也。鸠摩罗什法师以辛丑之年十二月二十日,自姑臧至长安,予即以其月二十六日从受禅法。既蒙启授,乃知学有成准,法有成修。首楞严经云:人在山中学道,无师道终不成。是其事也。[20]

  在这段译经序中,僧叡法师首先开宗明义,说明了禅法的重要性,其次叙述了罗什之前所传的禅法,在僧叡法师看来,这些禅法既不究竟,又无师承传授,让学禅的人没有约制可依,而自己从罗什处禀受禅法,承蒙罗什开启传授,才知道学习禅法是有准则可依的,禅法有依才能实践修行。并且,僧叡法师在此还引用了《首楞严经》的经句来说明师道传授的重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僧叡法师等习禅者,是重视禅法的师承传授的。

  (二)《修行地不净观经序》[21]──慧观法师作

  慧观法师是佛陀跋陀罗的弟子,当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时,慧观随佛陀跋陀罗离开长安而到庐山,可见他对佛陀跋陀罗的忠实和敬仰。他在为佛陀跋陀罗所译部分禅经作的《修行地不净观经序》中说:

  禅典要密,宜对之有宗,若漏失根原,则枝寻不全,群盲失旨,则上慢幽昏,可不惧乎![22]

  对以上这段引文,吕澄先生在其著作《中国佛学源流略讲》中有精彩的解说,他说:

  关于禅法的典籍,要义深隐,必须有人指示教授,才能得到所宗,否则就失去了根源宗旨,产生增上慢(自以为是)。这显然是指罗什说的,因为罗什综合七家之说来编写的禅法,无所专宗,也无传授。[23]

  由此可知,慧观法师也是十分重视禅法的师承传授关系的。

  在《修行地不净观经序》中,慧观法师还说:

  若能审其根本,冥训道成,实观今古·······然弃本寻条之士,各以开降小异,但令其宗,逆迷穴见。[24]

  接着又说:

  于诸法藏,开示教义,诸贤遂见,乃有五部之异。是化运有方,开徹有期,五部既毕,则深浅殊风,遂有支派之别。既有其别,可不究本,详而后学耶?[25]

  慧观法师在这两段文字中,特别指出学禅之徒必须于禅法追本溯源,应该弄清楚禅法的本末关系,了解其本源,不能胡乱行事。从“审其根本”,“可不究本”的字眼来看,这似乎是针对僧叡法师而说的。因为僧叡法师曾在为罗什作的译经序中谈到自己是从罗什处而禀受禅法的,而罗什的禅法从何处而得到传授,确是不得而知的,因此,慧观法师才在《修行地不净观经序》中说了上面的话,也更显示出慧观法师对禅法师承传授的重视。

  慧观法师不仅重视禅法的师承传授,而且在其译经序中,还列出了他自己从佛陀跋陀罗所受禅法的师承传授,如该序说:

  今遇西来宗匠,综习大法,寻本至终,冥隅一开,千载之下,优昙再隆,可不欣乎!遂乃推究高宗承嗣之范,云佛涅盘后,阿难曲奉圣旨,失与同行弟子摩田地,摩田地与舍那婆斯。此三应真,不愿弘覆······传此法至于罽宾,转至富若蜜罗,富若蜜罗亦尽诸漏,具足六通。后至弟子富若罗,亦得应真······富若罗去世后已来五十余年,弟子去世二十余年,昙摩多罗菩萨与佛陀斯那俱共谘得高胜,宣行法本。佛陀斯那化行罽宾,为第三训首······其涅盘时遗教言:我所化人,众数甚多,入道之徒具有七百,富若罗所训为教师者十五六人······昙摩罗从天竺来,以是法要与婆陀罗,婆陀罗传与佛陀斯那,故传此法本流东州。[26]

  据学者考证,佛陀斯那,就是佛大先。佛陀跋陀罗在罽宾留学时,曾亲受教于佛陀斯那,从佛陀斯那处得受禅法,这样一来,佛陀跋陀罗所传的禅法,其师承传授关系,至少是可以追溯到阿难尊者座下了。于是,在慧观法师看来,佛陀跋陀罗一系所传授的禅法,就是正宗师资相授而无疑的了。

  (三)《庐山出修行方便禅经统序》──慧远法师作

  对于罗什和佛陀跋陀罗所传禅法,慧远法师在为佛陀跋陀罗所译禅经作的《庐山出修行方便禅经统序》中,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如该经序说:

  每概大教东流,禅数尤寡,三业无统,斯道殆废。顷鸠摩耆婆宣马鸣所述,乃有此业,虽其道而未融,盖是为山于一篑。[27]

  在慧远法师看来,罗什在禅法的弘传上,其功固不可灭,但认为罗什所传禅法,主要是马鸣的著述,说禅并不透彻,所传禅法也不完全。由此可见,慧远法师对罗什所传的禅法是不十分满意的。

  而慧远法师对佛陀跋陀罗所传禅法的态度,却不尽相同,如他在经序中说:

  今之所译(佛陀跋陀罗所译禅经)······妙寻其极,其极非尽,亦非所尽,乃曰无尽,入于如来无尽法门。非夫道冠三乘,智通十地,孰能洞玄根于法身,归宗一于无相,静无遗照,动不离寂者哉![28]

  慧远法师对佛陀跋陀罗所传禅法的赞美之意,流于言表,跃然纸上。并且,在同一经序中,慧远法师还列举了佛陀跋陀罗所传禅法的师承传授,如该经序说:

  如来泥洹未久,阿难传其共行弟子末田地,末田地传舍那婆斯,此三应真,咸乘至愿······其后有优婆崛(以下不明)······今之所译,出自达磨多罗与佛大先。[29]

  而佛陀跋陀罗正是从佛大先亲受禅法的。所以,前面慧远法师对鸠摩罗什所传法不太满意,而对佛陀跋陀罗所传禅法无比赞美,其原因恐怕也正是在佛陀跋陀罗所传禅法是有师承传授这一点上。

  以上是引自《出三藏记集》中记载的僧叡、慧观、慧远三位法师各自所作的禅经序。纵观三位法师在经序中的态度,给了我们一条重要的启示,那就是,罗什和佛陀跋陀罗二人的门下都十分重视禅法的师承传授,特别是佛陀跋陀罗的门下,更是强调自己所学禅法的正统性,而对罗什所传禅法则怀有极大的不信任感。

  五、 综合分析及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是不单一的。据《传》及《祐录》中对佛陀跋陀罗被摈经过的记载,我们在第二部分中作了分析,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主要原因,就在他“于律有犯”这一条。而诸位学者的意见却不一致,孤峰智灿的意见,似乎置《传》及《祐录》中所记载事实经过于不顾,认为佛陀跋陀罗全无过失,只是由于罗什门下虚构事实而硬加在佛陀跋陀罗的身上,颇有强行让他离开的味道。这一意见,未免太轻浮。汤用彤先生的意见,是由于二人的学问不同(三方面,如前分析),导致徒众不和而引起的。吕澂先生的意见,是由于二人所传禅法不同,罗什门人借犯戒的事实发挥并作为理由,将佛陀跋陀罗从长安僧团摈弃。汤、吕二先生的意见可以说是中肯的,但不十分全面。在慧观、慧远二法师的经序中,除了表示出对罗什所传禅法的不满,而且特别列出了佛陀跋陀罗所传禅法的师承;而僧叡法师除了对罗什所传禅法奉行赞叹外,也有重视师承的倾向。

  综观以上意见,笔者以为,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虽不是单一的,但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罗什与佛陀跋陀罗二人并没有什么正面的冲突,只是徒众的不和情绪,才导致问题的恶化。但是,徒众为什么不和?这就正如汤先生所分析的那样,二人的学问不同,徒众为维护各自师资的尊严,自然会产生相互抵触的情绪,又加上在佛陀跋陀罗的门下看来,罗什所传禅法,并无师承传授,而本系所授禅法,师承传授是上溯有源的,乃“次第慧灯传授”,所以,更加剧了罗什门人的抵触情绪。于是,正如吕先生所说,借犯戒的原因,将积压在心中已久的情绪爆发出来,将佛陀跋陀罗从长安僧团摈弃。因此,综合的看起来,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原因,应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1、  于律有犯;

  2、  所学不同,包括宗派、禅法、谈空三方面;

  3、  禅法有无师承的传授。

  由于以上三方面的原因,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但从三方面的原因来看,恐怕禅法有无师承传授是最主要的原因。这一点,从佛陀跋陀罗所译的《达磨多罗禅经》中,也可以表现出来。如该经说:

  佛灭度后尊者大迦叶、尊者阿难、尊者末田地、尊者舍那婆斯、尊者优婆崛、尊者婆须蜜、尊者僧伽罗叉、尊者达摩多罗、乃至尊者不若蜜多罗,诸持法者,以此慧灯次第传授。[30]

  这段经文表明了佛陀跋陀罗所禀禅法的师承,虽与慧远慧观二师在经序中所列师承有些出入,但至少可以看出这一系习禅者重视师承的态度。

  对于重视师承传授这一点,洪修平、冉云华二位先生也曾在其著作中提到。如洪修平先生在《禅宗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一书中说:

  禅家特重师传,“无师道终不成”,然佛陀跋陀罗到来之前,中土的禅法很不系统,修习者也无师承。[31]

  冉云华先生在其《中国早期禅法的流传和特点》一文中也说: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事,就是觉贤所传的一派禅法,是十分重视师承的。[32]

  因此,综合二位先生的意见,佛陀跋陀罗的门下,的确十分注重师承的传授。但罗什所译的禅经,只是自己根据所知所学,编集而成,如僧叡法师说:

  寻蒙抄撰众家禅要,得此三卷,初四十三偈,是鸠摩罗什法师所造,后二十偈,是马鸣菩萨所造也,其中五门,是······抄集之所出也······菩萨习禅法中,后更依持世经,盖十二因缘一卷,要解二卷,别时撰出。[33]

  在佛陀跋陀罗的门下看来,这种抄集而成的禅经,比起佛陀跋陀罗次第传授而来的禅法,自然要逊色多了。

  因此,禅法有无师承的传承,应视为是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的最主要的原因而不容忽视。汤用彤先生虽在其著作中提到“盖禅法重传授家法,不独戒律为然也”[34],以及洪修平、冉云华二位先生也注意到了佛陀跋陀罗门下注重师承的态度,但三位先生似乎并未注意到这对佛陀跋陀罗在长安僧团被摈有着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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