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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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的诞生是宇宙间最奥妙的事,每个生命从降诞开始,莫不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奋斗,从而带动世间的欣欣向荣,这是值得歌颂的好事;但有些生命为了自己的存在,不惜伤生害命,尤其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往往视万物为人类资生的粮食而肆无忌惮地猎杀各种生灵。尤有甚者,有的人因为自己的贪瞋愚痴、爱恨情仇而伤害他人,乃至自己的抗压性不够,当遭受外力冲击而无法突破逆境时,就以自杀了断,这些都是最丑陋,也是最可谴责的行为。

  杀生,就是杀害生命,包括自杀与杀他。宇宙间不只人或动物有生命,举凡山河大地,一花一木,一沙一石,他们的存在就有生命,只要破坏其功能,就是杀生。如星云大师经常举例说,一张沙发可以用十年,任由儿童蹦跳破坏,因而缩短它的使用年限,这就是杀生;说话断人希望,也是杀生,甚至浪费时间,都是杀生。

  杀生造成的悲剧,是无可弥补的,因为世间最宝贵者,就是生命,凡一切众生莫不惜生爱命,所以《法句经》说:「众生皆畏死,无不惧刀杖,以己度他情,勿杀勿行杖。」明朝莲池大师的《放生文》更有深刻的描述:「盖闻世间至重者生命,天下最惨者杀伤,是故逢擒则奔,虮虱犹知避死,将雨而徙,蝼蚁尚且贪生,何乃网于山,罟于渊,多方掩取;曲而钩,直而矢,百计搜罗?使其胆落魂飞,母离子散,或囚笼槛,则如处囹圄,或被刀砧,则同临剐戮。怜儿之鹿,舐疮痕而寸断柔肠;畏死之猿,望弓影而双垂悲泪。恃我强而凌彼弱,理恐非宜;食他肉而补己身,心将安忍?」

  慈悲是佛法的根本,不杀生就是慈悲。但有一些肉食主义者认为,杀生才能平衡生态;甚至他们质疑,佛教戒杀生,难道所吃的蔬菜水果就没有生命吗?乃至一些从事农渔行业的人,他们捕鱼、以农药扑灭虫蚁等,算不算杀生?关于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星云大师在日本本栖寺与参加三皈五戒的二百多名中日信徒座谈中,对此有多层面的探讨。

当天的座谈纪实:

  时间:2003年9月20日十点三十分至十二点

  地点:日本本栖寺

  主持人:星云大师

  对象:参加三皈五戒中日信众二百余人

  一、

  佛教是个戒杀的宗教,五戒的第一条就是不杀生,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请问大师,生命的定义为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伤害生命,才名之曰杀生?

  答:杀生,有广义的杀生与狭义的杀生。狭义的杀生指杀人,广义的杀生则凡是世间上生存的万物,让他毁灭,都是广义的杀生。因为不但人有生命,动植物也有生命,乃至山河大地都有生命,甚至时间就是生命,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累积,所以浪费时间如同杀生;相同的,随便浪费物品也是杀生,因为物品是大众的资源,是聚集大众的因缘而成,所以浪费时间,破坏物质,都是广义的杀生。

  人间最宝贵者,就是生命,如果没有生命,世间的一切将不再具有意义。谈到生命,如刚才所说,不光是人有生命,动物、树木花草等植物也有生命,甚至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整个地球都有生命。有时候我们会听到哪个地方发生火山爆发,说明火山有生命,乃至流水都有生命;甚至花儿在开、鸟儿在叫、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充满盎然生机,所以大自然跟我们同样都有生命。佛教有二句话:「溪声尽是广长舌,山色无非清净身。」流水潺潺,那是佛陀在对我们说法;山峦迭翠、树木花草,都是诸佛如来的法身妙用。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生命,而且无分贵贱,生命都是一样的宝贵,可是一般人对生命的探讨与知识却普遍缺乏。

  所谓生命,就是有生长的机能,它是活的、是动的、是有用的。依此定义来看,我们身上所穿的衣服必定也有生命,我爱惜它,能穿七年、八年;不爱惜它,只穿三、五个月就坏了。同样,桌子、椅子、车子,我爱惜它,可以用几十年;不爱惜它,不到几年就朽坏、腐烂了。

  因此,不只人有生命,凡是有用的、活动的、成长的,可以说宇宙万有都有生命。就以人来说,生命也不仅止于活着的时候吃饭、穿衣等一切活动,即使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阶段。死亡并不代表什么都没有了,死亡只是这一期生命转换成另一期的生命,就像时辰钟,一、二、三、四……走到十二,还要再回过头来;好比将一颗种子播种下去,它会生长、开花、结果,而后有了种子,再播种下去,又是另一个新生的开始。一般人容易知道、感受活着的生命,但是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延续。生死只是一个循环,在佛教认为生命是不死的,死亡只是一个环节,死亡只是一个蜕变,死亡是另外一期生命的开始,生命的本体并没有改变。

  生死虽然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不过人要活动才有生命力,有生命,才能活动。就拿人体的眼、耳、鼻、舌、身、心来说,眼睛瞎了,眼睛就没有生命;耳朵聋了,耳朵就没有生命;同样的,我们的身体如果没有触觉、心灵不能有感受,也就不知道要怎么表现生命了。当我们能感受生命的活用是无限的时候,那么在家庭里,看家中的每一分子都会有活跃的生命;在社会上,看到每一个人也都有旺盛的生命;在世界上走动,会发现所有的生命都跟着我跳动,所以有生命,人生才有意义。

  世间上罪业最重的无过杀生,世间上最有功劳的无过护生。生命,是一种欣欣向荣,生生不息的延续;生命的存在应该活出真善美的品质。平时我们给予他人道德上的成长,信仰上的增加,事业上的方便,前途上的顺利,都是护生;反之,假使一言破坏他人的信仰、慧命,一事使他遭遇困难、阻碍,一行让人失去所有,一念瞋嫉让人受到伤害,都名之曰杀生。

  所谓杀生,顾名思义,就是使对方没有办法生存,断绝生路,包括自杀、教杀、赞杀。杀生的方式,有的是用有形的刀枪杀害对方,有的是用无形的语言伤害对方,例如说话断人希望,使他无以生存,或是造谣生事,使他无以立足,都是杀生。杀生有行为上的杀生,有语言上的杀生,乃至有意念上的杀生,甚至「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种无心之杀虽有杀生之「行」,但无杀生之「心」,罪业往往比较轻。

  世间上,每个生命虽然都是「个体」的存在,但生命不是分裂的,生命是「同体共生」的关系。话说有个将军奉命攻城,他鼓励士兵杀敌,杀得愈多的人奖赏愈大。于是大家开始比赛杀人,很快就把城内所有人民杀光。将军依言要犒赏士兵,当大家想要喝酒,没有人温酒;想要吃肉,没有人煮食;想要女人,也没有女人,这时大家才发现,让别人无法活命,自己也不能生存,所以杀人就是杀己。因为生命是要靠众缘所共同成就,佛教讲的「缘起」:「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就是对生命的存在最好的定义。

  生命的定义就是用我们这一期的生命,创造继起生命的因缘。例如国家、社会、父母、师长、朋友给了我们多少因缘,才得以让我活着,我也应该结缘,给大家一些因缘。因此,生命的意义就是为未来的生命创造一个更好的因缘,或者说,这一期的生命,是为了给全人类的生命、给大我的生命更多的贡献。反之,破坏因缘,让一切美好的事物无法成就,让世间宇宙万有无法生存下去,都是广义的杀生。

  二、

  现在医学发达,大大延长了人类的寿命,但是在医学的研究、实验过程中,经常要牺牲许多小动物。请问大师,医学上利用小动物做实验,也是杀生吗?

  答:这就是刚才谈到的,有杀生的行为,但没有杀生的心念。一般说,医生利用小动物做实验时,心里所想的只是如何突破医学,以期救护更多的人,虽然行为上或许有争议,但用心是可以谅解的。

  记得前年(2001)我应邀到新加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毕业执牌医生及在学的准医生举行座谈时,他们也很关心这个问题。当时我告诉他们,医学上以动物做实验,目的是为了救天下的苍生,所谓「死有重于泰山,有轻如鸿毛」,死的价值不一样。医生从事医学研究,目标远大,因此实在可以不必拘泥于小节。

  我的意思是,只要不是滥杀,不是心存恨意,不是以杀之而后快的心杀生,虽然功过还是存在,但是这种行为是为了救普世人类,也是功不唐捐。

  再说,以人为本的佛教,对于杀生的诸多问题,只有功过上的轻重比较,但也不是绝对的。过去佛陀「杀一救百」,杀一个强盗而救了成千上万的百姓,表面看起来是不慈悲的,可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其实是在行大慈悲。此即说明佛教戒律不但是消极的行善,更重视积极的救人。尤其佛法有「世间法」与「出世间法」,既有世间法,就不能不顾及社会人生的实际生活,否则与生活脱节的佛教,如何为人所需要?

  所以医疗上以动物做实验,只能说功过如何,或有过失,但可用忏悔发愿等来补救。例如利用动物进行实验时,不要让它痛苦,甚至为它祈愿,让它早生善处,也能减轻自己的罪业。

  其实,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平时随便替病人打一针,都会杀死很多的细菌。但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救人,是大慈大悲的行为,不是杀生。所以在世间法上,戒律应该从多方面考量。

  三、

  平时居家环境里难免会滋生一些蚊蝇、虫蚁,造成生活上的困扰。请问大师,使用杀虫剂扑杀蚊蝇、虫蚁、蟑螂、老鼠等,算不算杀生?乃至用动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饰,也是杀生吗?

  答:世间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复杂,因中具有善恶果报也有善恶,就看孰重孰轻。例如,同一块田地里,有的种子发育不良,有的虽然没有好的外缘,一样茁壮,可见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报当然也有不等的结果。就等于一场战争,某人对救国救民的理念强,就能勇敢杀敌,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毗罗卫国时,摩诃男为了拯救族人,宁可牺性自己的生命,这样的行为看起来虽是杀生,但功劳更伟大。

  佛教主张不杀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大至杀人,小至杀死蟑螂、老鼠、蚊蚁等,都是杀生。不过,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所以不杀生,主要是指不杀人。

  从佛教的戒律来讲,杀生有两种,一叫突吉罗(轻垢罪),一是波罗夷(极重罪)。波罗夷是不可救的意思,也就是弃罪,杀人才会构成「波罗夷」罪,这是戒律中的根本大戒,是不通忏悔的;杀害蟑螂、虫蚁,是犯突吉罗,属于恶作,虽然一样有罪,但跟杀人不一样。这种杀生虽有过失,但可通忏悔,可以补救,可以将功折罪,例如有的人以放生、护生来灭罪,有的人用忏悔、发愿来消业。

  也就是说,根据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驱除蚊虫等行为并不是很严重的大问题,因为佛法所说的不杀生,主要以「人」为对象,以杀人为严重,杀人是佛法所不许,如果为了去除虫害,能够事先预防当然要比事后杀害来得好,但以人为本的佛法,为了生存,虽用杀虫剂驱虫,并不是很大的罪恶

  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无意中难免犯下杀害生灵的行为,这种无心之过,纵使有罪也很轻微,有些甚至无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怀着瞋恨心而杀生,以瞋心而故意杀生,必然要堕地狱受苦。因为在佛教来讲,罪业有「性罪」、「心罪」,有的人欢喜杀生,以杀害生命为玩乐,有的人因报复心而杀生,罪业比较重,有的人为了自卫而杀生,有的人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而杀生,等于刑法上有故意杀人、蓄意杀人、临时起意杀人、一时情结杀人,或误杀、错杀、酒醉杀人等,罪刑都有轻重不同。所以不要把佛法的规范视为畏途,认为是束缚我们自由行动的绳索,或以为佛法的戒律要求太严,难以守持。其实,佛法的戒律有很宽容、自由的精神,只有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更大的自由。

  至于使用动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饰,是否也是杀生?一般人穿著皮鞋、皮袄,使用皮带、皮包,甚至寺院晨昏所用来警醒昏沉的鼓,虽然是动物的皮制成,但对使用者而言,它只是一个物品,因为没有生命,所以从直接的因果上来讲,构不上杀生罪,不能用杀生来论。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因为有人喜欢购买动物皮毛制成的用品、服饰等,所以间接促成一些人以猎杀动物为业,因此使用者难辞「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责任,所以一些国家的人民曾发起抵制穿皮衣的运动,荷兰就是其一。荷兰的畜牧业非常发达,牛奶、奶油、乳酪举世闻名,荷兰人吃乳酪就像吃豆腐一样自然,其产量占荷兰国际贸易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听说在荷兰,即使天气再冷,也看不到一个人穿皮衣,他们为了护生发起的抵制穿皮衣运动非常成功。

  值得一提的是,荷兰有百分之四十的人信奉基督教,百分之三十五的人信奉天主教;荷兰人虽然不信佛教,却在实践慈悲,实在值得一些信佛教却常在杀生的国家人民反思与效法。

  总之,人的行为,自己的身口意都有善恶的因缘。善与不善、幸与不幸,都有因果关系。所以,不要为了自己需要保暖,甚至只是为了一时的虚荣、享受,而剥夺其他动物生存的权利。乃至对于蟑螂、老鼠、蚊蝇、虫蚁等,其实也不一定要用杀生的方法来解决,可以事前预防,例如家中保持清洁,就不易滋生虫蚁;装设纱窗纱门,蚊蝇也不会飞入家中;即使有了蚊蝇、虫蚁,也可以用驱除的方法把它们赶走,免得与杀生沾边。不预先设防,不从根本上解决,只用杀生对付,难免造业。

  四、

  人生在世,必须工作以赚取生活所需。佛教的八正道里,「正业」与「正命」都是强调佛教徒要有正当的职业与经济生活,但是社会上有一些从事捕鱼、屠宰、贩卖钓具等杀生职业的人,他们可以学佛受戒吗?戒的主要精神是什么?请大师开示。

  答:佛教有所谓「八正道」,当中「正业」就是正当的行为,「正命」就是正当的经济生活和谋生方式。据《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如法追求衣服、饮食,乃至什物,远离一切起邪命法,是名正命。」正常的经济生活对个人、家庭、社会而言都非常的重要,因为世间大部分的罪恶,都是从经济生活的不正常而来。譬如开设赌场、酒家、地下钱庄、屠宰场,经营贩卖杀生用的钓鱼具、猎枪等商店,都不是正命。

  从事不正业、不正命的人,能否学佛受戒?这个问题让我想起在台湾有个小岛叫小琉球,上面住了一万多人。在十几年前佛光会成立之初,岛上就有个佛光分会。有一次我应邀前去跟他们座谈,会长提出一个问题,他说:「我们这个岛上的居民,大部分是以捕鱼为业,这与佛教的『不杀生』是相抵触的,但是如果要大家不杀生,我们会连饭都没得吃,所以在这里要推动佛教很难。」

  我说:「佛教虽然讲不杀生,但它还是有轻重之分。尤其杀生有『杀行』与『杀心』的分别。你们捕鱼,是为了维持生活,并没有杀的意念,就如同人死后举行火葬;一把火,不但把尸体上的寄生虫都烧死了,甚至连木材里的寄生虫也无法幸免。但是我们没有杀的意思,也就是没有杀心,如此纵有罪过也会比较轻,而且只要诚心忏悔,还是可以得救。」

  我的意思是,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虽然主张对任何微弱细小的生命都要尊重,但是如刚刚所说,我们每天其实总在无意之间伤害很多生命而不自知,例如呼吸时空气里没有微生物的生命吗?茶食之间没有微小的生物吗?甚至打针吃药、开刀、火葬、土葬,难道没有伤害寄附吾人身上的生命吗?只是当下我们并没有「杀心」,因此吾人的修养,纵有杀生的行为,也不要有杀生的「心业」;既有伤害物命的行为,便要对不慎杀害之生命生起惭愧之心,为之深深忏悔,这就是佛教戒律之根本精神。

  佛教主张持戒,戒的根本精神是不侵犯,也就是尊重。例如五戒的不杀生,就是不侵犯别人的生命;不偷盗就是不侵犯别人的财产;不邪淫就是不侵犯别人的贞节;不妄语就是不侵犯别人的信誉;不饮酒就是不侵犯自他的智慧

  佛教是一个倡导平等的宗教,例如「人人皆可成佛」、「我不敢轻视汝等,汝等皆当成佛」,都是对于人格的尊重。这种特质经过持守戒律来实践、升华,最终达到不仅尊重「人权」,也能尊重「生权」。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因为工作的关系,无法持守五戒,因此不敢学佛受戒。例如,曾有一位开布店的老板娘说,经常有顾客上门买布,在看过布料后总会问道:「你卖的布会褪色吗?」这时候如果照实说会褪色,生意必然做不成,因此有时候不得不打方便妄语。也有农夫说:我们种田栽水果,为了收成好,不得不喷洒农药,驱杀害虫,如此怎敢受戒呢?

  其实五戒可以全部受持,也可以随分受持。如《十住心论》卷二引《大智度论》说:「戒有五种,始从不杀,乃至不饮酒。若受一戒是名一分,若受二、三戒是名少分,若受四戒是名多分,五戒是名满分。于此分中,欲受何分,常随意受之。」

  由此可知,在家居士人人可就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容易受持的一戒、二戒,乃至三戒、四戒,精进受持,渐渐达到五戒圆满。也就是说,即使从事不正业的人,一旦发心学佛,还是可以就自己的方便,先从少分戒受起,然后慢慢待机转业,只要有心,世间的职业千百种,这行不做可以做那行,不一定要以杀生为业,也不一定以伤害人体的业务做为自己的职业,换个工作,还是可以生存。

  甚至,工作除了提供生活所需之外,也是奉献、服务、广结善缘的最好修行,因此不但要从事正当的职业,而且应该具备正确的观念,亦即所谓的职业道德。例如:

  1.要有因果的观念:

  不藉公务之便而贪污诈欺、假公济私、收受贿赂、强取豪夺、威胁利诱等;凡有所得,悉数归公,一丝不苟。

  2.要有忍耐的力量:

  受责不抱怨,遇难不推诿,要任劳任怨,一切想当然尔。有了忍耐的力量,才能担当,才能负责。

  3.要有敬业的精神:

  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要乐在其中,遇事不推托,不以磨人为乐,要给人方便,给人服务,此即是敬业。

  4.要有感恩的美德:

  凡事感恩,感谢老板提供工作机会,感谢同事、部属协助我们工作等,有了感恩的心,不论多忙、多累,都会欢喜的去做。

  因此,发心学佛后,除受持净戒外,更需进一步在日常生活中广修善业,并以「八正道」为生活的准绳。所谓「八正道」,即正当的见解、正当的思惟、正当的语言、正当的职业、正当的生活、正当的禅定、正当的忆念、正当的努力。能将佛法糅和在生活中,才堪称为一个正信的佛弟子

  五、

  我们知道大师对政治主张「问政不干治」,那么请问大师,佛教徒可以参政,甚至参战吗?乃至战争时可以杀敌吗?

  答:过去一般人谈到宗教与政治,总认为彼此应该各自独立、互不相干,所谓「宗教的归宗教,政治的归政治」。实际上,「政教分离」虽是举世都能认同的思想,然而政治与宗教彼此又能相辅相成,互补互需,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例如,佛教能影响帝王的施政理念,辅助帝王修身、治国、平天下;相对的,佛教的弘扬,也要靠帝王的护持,才能普遍推广。所以历朝以来,僧团的沙门和政治的君王常有密切的合作来往,其中或有辅弼朝政被尊为国师者,如唐太宗向明瞻法师请教古来明君安邦定国之道,明瞻法师为太宗陈述以慈救为宗的方法,太宗大悦,尊为帝相;或有出家转而出仕朝中贵为宰相者,如南宋的慧琳法师,宋文帝礼请他为宰相来治理万机,南宋因此政治清明,国运强盛于一时,时人都称他为「黑衣宰相」、「紫衣宰相」;或有一度出家为僧再为人君者,如明太祖朱元璋,十七岁时曾在皇觉寺出家为沙弥;更有舍弃九五之尊剃度出家者,如清朝的顺治皇帝,从小就对佛教有一分孺慕之情,当了帝王之后,对佛教的向往之思更是有增无减,最后毅然决然抛下皇位,追求他心仪已久的出家生活。而对于国家政治有深远影响的出家人更是不计其数。

  尤其佛教在烽火漫连的乱世,更经常扮演攘敌安邦的角色。例如:佛陀对摩揭陀国雨势大臣昭示健全国家的「七不退法」,巧妙地化解了一场血腥战争。唐朝的安禄山举兵造反,军需短绌,佛教徒于是发起贩卖度牒以增加军费,为平定安史之乱尽了最大的力量。南宋高宗偏安江南,礼请法道禅师入朝共谋国事,在禅师的极力奔走之下,为国家劝募了丰足的军粮,并且参战军旅,贡献计策,稳定了军机。曾经一度为禅僧的耶律楚材,元帝入主中原时仰慕他的贤能,特别征召他出仕为相,耶律楚材为了保全汉人的生命财产,免受无辜的杀戮,于是挺身而出,立朝仪,订制度,辅佐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太宗(窝阔台)推行汉化,延续了汉民族的命脉。元代至温禅师,由于赞助王化有功,感动世祖而敕封为佛国普安大禅师。可以说,自古以来,佛教辅佐、教化政治的史例,多不胜举。

  由于佛教的教义与僧侣的行仪可以影响帝王的政治理念,建立祥和社会,帝王的权势则能帮助佛教普遍弘传,净化世道人心,因此晋代道安大师说:「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佛陀在《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中,也将护法之责交付国王,以收「上行下效,风行草偃」之功。此可证之于佛世时,因为有频婆娑罗王、波斯匿王的护持,佛教才能传遍五印度;佛陀灭度后,阿育王修建八万四千座佛舍利塔,并派遣布教师到锡兰等地弘法,使得佛教得以向外弘传,广宣流布。中国因有东汉明帝派遣郎中蔡愔西赴天竺迎请迦叶摩腾、竺法兰等高僧来华弘法,佛教因此得以传入中国。至于中国佛教的译经事业,大多是由于历朝帝王保护,设置译经院,因而得以完成,如鸠摩罗什大师受后秦?姚兴的护持,在西明阁从事译经,而有《法华经》、《中论》等七十四部三百八十四卷经论流传后世;玄奘大师在唐太宗的支持下,译出《大般若经》、《成唯识论》等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经论,使法宝圣教的光辉普照于中国。

  佛教与政治的关系,可以说有如唇齿相依,关系密切,因此若问佛教徒可以从事政治吗?答案是肯定的。观世音菩萨以三十二应化身游诸国土,度脱众生,其中即有国王、宰官、大将军身,以其政治背景,为众生创造富足安乐、无有怖畏的人间净土。佛陀为国王们讲说转轮圣王的理想政治,乃至历代国师以佛法的智慧辅佐帝王治理国家,在在证明佛教徒可以参政,但不必直接干治的中道思想。

  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保有「问政不干治」的态度,但是如果有佛教徒参与政治,其实也没有不对,现代社会应该要有雅量接受,不能剥夺佛教徒乃至僧侣关心国家社会的权利,因为出家是信仰,参政是人权。

  至于佛教徒能否参战?其实佛教本来就有在家与出家二众,即使是出家的比丘也有服兵役的义务;既然服兵役,国家是大我的生命,是众人所依,为国捐躯,为国牺性,为国杀敌,为国而战,不管在法律或舆论共识上,都会有公论的。

  就是在佛教也有所谓的「三聚净戒」,包括了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其中饶益有情戒是属大乘菩萨戒,所以佛陀在因地时为救五百个商人曾杀一个盗匪,这种为慈悲救人而杀,为饶益有情众生而杀,不是为瞋而杀,好杀而杀,非一念之仁,片面之仁所能比拟的。同样的,佛教徒参战杀敌,他不是为瞋恨而杀人,而是为尽忠报国,为了救生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如此救国救民之举,绝非妇人之仁可喻。

  曾有人要入籍美国,但表示不愿上战场捍卫美国,移民官便不发给他美国公民证。所谓「舍身取义」,是圣贤的行为,这时的参战也未尝不可。不保护自己的国家,对国家社会没有帮助,不顾及世间之所需,是会被国家社会遗弃的。

  再说,国家战争也不全然是残杀无辜,有的王师之军是为了惩罚坏人、暴徒,有的救人于水深火热,有的保家卫国,在战争中也能表达仁爱、慈悲,在战争中更能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救济伤亡。

  当然,战争是不得已的手段,非到必要时最好能用其他的方法,例如和平、道德、感动的力量都远胜刀枪。在中国的三国时代,诸葛亮「七擒孟获」,他知道杀一个孟获容易,但还会有无数个孟获起来反抗,所以用感动的力量才可以让人心服。

  其实,佛教徒在修行的过程中要降魔,降魔就如战争,每个人内心里也有八万四千个烦恼魔军,也要降魔,也要战争。至于现实生活中能否参战?这就要看自己的人生观,如果是小乘修道者,小乘人要求消极的慈悲,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杀生,这当然是好事;但大乘佛教主张在必要时,应该以力量折服敌人,也有需要。所以参政、乃至参战与否?就看自己是发小乘的自了心,还是行大乘的菩萨道而定了。

  总之,人本来就是政治动物,关怀社会则不能不关心政治,政治是管理众人的事,人是群众动物,无法离群索居,势必与大众有密切关系;既然无法离开群众,自然不能远离政治而生活。所以,佛教对于社会的关怀、人权的维护、民众的福祉,自是不能置身事外,当然也不能以远离政治为清高,所谓「问政不干治」,个人可以不热衷名位权势,但不能放弃关怀社会、服务众生的责任。也就是说,今日佛教徒为了弘法利生,对政治不但不应抱持消极回避的态度,相反的,应该积极关心,直下承担,这正是人间佛教菩萨道的实践。

  六、

  过去有人主张「乱世用重典」,尤其对重刑犯处以死刑,以收警戒之效。但现在是个讲求人权的时代,有些国家立法废除死刑,有些国家则持保留态度。请问大师对死刑存废的看法,以及执行死刑是杀生吗?人有权利剥夺另外一个人的生命吗?

  答:在《论语·为政篇》里,孔子讲:「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说,以政令教导,以刑罚管束,百姓虽会为求免于刑罚而服从,但不知羞耻;唯有以德行来教化,以礼制来约束,百姓才会知道羞耻而走上善的正途。

  现在的社会由于功利主义挂帅,导致价值观念严重偏差,造成种种脱序的现象。有人主张「乱世用重典」,希望透过严刑重罚来遏止犯罪。但是法律的制裁虽能恫吓于一时,往往只能收一时治标之效,却不能杜绝犯罪于永远,因此佛教认为,正本清源之道应是宣扬因缘果报的观念,人人持守佛教的戒律,体现慈心不犯、以法摄众、以律自制、因果不爽、忏悔清净等教义,才能确实改善社会风气。是以佛光山与佛光会多年来不断发起举办各种净化人心的活动,诸如「七诫运动」、「慈悲爱心列车」,乃至「三好运动」,即:做好事,说好话,存好心,无非是希望用「三好」来去「三毒」,让我们的社会能化暴戾为祥和,化嫉妒为赞美,化贪欲为喜舍,化浊恶为清净。

  不过,佛法虽能防范罪行于未然,对于一些未受佛法化导而已然违法犯纪的人,还是需要法律给予适度的制裁,才能维持社会的秩序。例如小自拘禁、易科罚金,大至对叛国、贩毒、杀人等重刑犯处以死刑等。但是现在有一些国家以维护人权的立场,主张废除死刑,也有的主张「除恶之本,莫过于死」,因此对死刑的废除采保留态度。

  死刑的存废争议由来已久,死刑对遏止犯罪到底能发挥多大的成效?记得几十年前台湾在蒋经国先生的时代,凡是犯下抢劫案的人,不问理由,一律枪毙,倒也发挥一时的吓阻作用。但现在抢劫案很多,不因枪毙就没有,反而更多。

  究其原因,除了时代、环境、人性等种种因缘不同以外,古代的死刑执行手段千奇百怪,诸如斩、枭首、戮、戮尸、弃市、肢解、剖心、炮烙、凌迟、射杀、醢(捣成肉泥)、活埋、车裂、磔(分裂人体)、具五刑(五种极刑并用)等等,任何一种方法都足以令人痛彻心扉,闻之丧胆;现在的死刑则愈来愈人道,坐电椅、打麻醉针,甚至一枪毙命,其所带来的痛苦是短暂的,似乎已不足以产生吓阻之效,因此有很多暴徒不断向法律挑战,如此也就更加不得不有制裁的手段。

  至于执行死刑是否杀生?记得二十多年前,台湾的台南市有个杀人犯,在连续杀了七个人后被法院判处死刑。当要被枪毙的时候,因台湾多年没有实行死刑,所以监狱里无人敢受命,只好从台北国防部请了四位宪兵执行。这些执行枪毙的宪兵有罪过吗?没有罪过,因为他们是在替国家执法,而不是杀生;执着不杀生,反成了法执。所以执行死刑的人构不上杀生罪,因为他不是主动杀人,而是替国家执行法律,对他而言,只是一种任务,并没有杀心。只是社会上一般人对脍子手必然也会有不好的看法,所以凡事都离不开因果。

  总之,对于有些国家主张废止死刑,如果死刑废止了,完全没有因果也不行。试想,一个人杀了多少条人命,自己却不受因果,总是说不通,所以有时候要「乱世用重典」。但是判处死刑太多也不合人道,完全废止也不是办法,唯有号召全民的力量和觉性,从「心灵净化,道德重整,找回良知」,才能改善社会风气。此中提倡受持「五戒」最能发挥成效,因为如果一个人受持五戒,自己的人格道德就能健全;一家都能受持五戒,一家的人格道德都能健全;一个团体、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乃至全人类都能奉持五戒,那么国家的安和乐利,世界的和平,人间净土的完成,也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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