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冤家”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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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相亲相爱的两个人最终却成为一对怨偶,是“七年之痒”还是当初“瞎了眼”?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

  一声“冤家”包涵了多少爱恨情仇……

  “冤家”这个结已经牢牢地打上了,能用佛法来化解吗?圣严法师却说:“夫妻是冤家”,不是佛教的观念。

  “夫妻是冤家”,不是佛教的观念。

  在中国章回小说、民间戏剧中,都有“你是我的冤家”这样的称呼。甚至有一些民间故事说,夫妻有三世、四世、七世……不断在做夫妻。由于你欠我、我欠你,欠来欠去就变成夫妻。做了夫妻后,爱就爱得半死,因为彼此有恩;怨又怨得要死,因为彼此有冤。恩和怨、爱和恨就纠缠不清。

  这种观念并不正确,因为他们把爱变成占有。当两个人的爱相等时,不会有什么问题。当有一方爱得没那么热,占有的心没那么强,而另一方占有的心非常强,两个人就会产生摩擦,摩擦之后,爱就变成恨,因恨而猜疑、嫉妒,然后互相地怨来怨去,结果变成怨偶。

  有一些婚姻专家和心理学家认为,当两人在一起成为怨偶时,何不及早分开,各人再去找合适的对象。

  这种观念,佛教没办法认同,因为只要有一方愿意调整冤家、怨偶的观念,就可以避免婚姻破裂。

  我碰到过很多类似的例子。有的夫妻吵架,已经到了离婚边缘,多半是其中一个人来见我,若不是先生来,就是太太来,绝少能两人一起来看我。我都是劝勉来看我的那个人。

  我会说,不要把对方当冤家看,你结婚时不会认为对方是冤家,也没有现在这些问题,现在发生这些问题,可以弥补呀!

  弥补的方法是,既然爱他就要为对方奉献,多一些付出、多一些关怀、多一些尊重,让对方知道他有一个这么好的配偶,那么,他怎么舍得和你离婚。即使对方有外遇,你也要原谅。纵然他实在不像话,你也不要得理不饶人。

  所以,只要有一个人想到对方不是冤家,而是我的帮手、我的伴侣,是一位菩萨,努力一年、两年、三年……再看看情形如何。因为,离婚对自己、对子女、对配偶终究不是什么好事。

  努力之后,如果对方已经不可能回头了,那就放弃。即使分开也不要说是冤家,要好聚好散。当自己已尽了最大努力而无法挽回时,便不再觉得是遗憾,对子女也可以交代。如果说离婚就离婚,可能遗憾终生,也会觉得对不起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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