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文集—法义

  弘一大师文集—法义 弘一大师著述

  人生之最后

  佛法十疑略释

  佛法宗派大概

  佛法学习初步

  佛法大意

  常随佛学

  人生之最后

  岁次壬申十二月,厦门妙释寺念佛会请余讲演,录写此稿。于时了识律师卧病不起,日夜愁苦。见此讲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弃医药,努力念佛。并扶病起,礼大悲忏,吭声唱诵,长跽经时,勇猛精进,超胜常人。见者闻者,靡不为之惊喜赞叹,谓感动之力有如是剧且大耶。余因念此稿虽仅数纸,而皆撮录古今嘉言及自所经验,乐简略者或有所取。乃为治定,付刊流布焉。弘一演音记。

  第一章 绪言

  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人生最后一段大事,岂可须臾忘耶!今为讲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第二章 病重时

  当病重时,应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体悉皆放下。专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寿已尽,决定往生。如寿未尽,虽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专诚,故能灭除宿世恶业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专意念佛者,如寿已尽,决定不能往生,因自己专求病愈不求往生,无由往生故。如寿未尽,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忧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时,亦可服药,但仍须精进念佛,勿作服药愈病之想。病既重时,可以不服药也。余昔卧病石室,有劝延医服药者,说偈谢云:‘阿弥陀佛,无上医王,舍此不求,是谓痴狂。一句弥陀,阿伽陀药,舍此不服,是谓大错。’因平日既信净土法门,谆谆为人讲说。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医药,可不谓为痴狂大错耶!

  若病重时,痛苦甚剧者,切勿惊惶。因此病苦,乃宿世业障。或亦是转未来三途恶道之苦,于今生轻受,以速了偿也。

  自己所有衣服诸物,宜于病重之时,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萨本愿经如来赞叹品所言供养经像等,则弥善矣。

  若病重时,神识犹清,应请善知识为之说法,尽力安慰。举病者今生所修善业,一一详言而赞叹之,令病者心生欢喜,无有疑虑。自知命终之后,承斯善业,决定生西。

  第三章 临终

  临终之际,切勿询问遗嘱,亦勿闲谈杂话。恐彼牵动爱情,贪恋世间,有碍往生耳。若欲留遗嘱者,应于康健时书写,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则可顺其所欲而试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须强为。因常人命终之前,身体不免痛苦。倘强为移动沐浴更衣,则痛苦将更加剧。世有发愿生西之人,临终为眷属等移动扰乱,破坏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又有临终可生善道,乃为他人误触,遂起嗔心,而牵入恶道者,如经所载阿耆达王死堕蛇身,岂不可畏。

  临终时,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强。若自觉气力衰弱者,尽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卧时,本应面西右胁侧卧。若因身体痛苦,改为仰卧,或面东左胁侧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强制。

  大众助念佛时,应请阿弥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瞩视。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轮班念,相续不断。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须预问病人,随其平日习惯及好乐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今见助念者皆随己意,不问病人,既已违其平日习惯及好乐,何能相随默念。余愿自今以后,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寻常助念者,皆用引磐小木鱼。以余经验言之,神经衰弱者,病时甚畏引磐及小木鱼声,因其声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若依余意,应免除引磬小木鱼,仅用音声助念,最为妥当。或改为大钟大磬大木鱼,其声宏壮,闻者能起肃敬之念,实胜于引磬小木鱼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须预先向病人详细问明,随其所好而试行之。或有未宜,尽可随时改变,万勿固执。

  第四章 命终后一日

  既已命终,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动。虽身染便秽,亦勿即为洗涤。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紧。惟望广劝同人,依此谨慎行之。

  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

  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但能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著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坟。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第五章 荐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诫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如请僧众念佛时,家族亦应随念。但女众宜在自室或布帐之内,免生讥议。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开吊时,宜用素斋,万勿用荤,致杀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丧仪文,切勿铺张。毋图生者好看,应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后,亦应常行追荐以尽孝思。莲池大师谓年中常须追荐先亡。不得谓已得解脱,遂不举行耳。

  第六章 劝请发起临终助念会

  此事最为切要。应于城乡各地,多多设立。饬终津梁中有详细章程,宜检阅之。

  第七章 结语

  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临终虽恃他人助念,诸事如法。但自己亦须平日修持,乃可临终自在。奉劝诸仁者,总要及早预备才好。

  佛法十疑略释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乃能著手学习。

  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非是讲者之创论。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来知识份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

  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异之现相,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

  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

  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

  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学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种种之说。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非相谤。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于错觉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象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第太无方法,致罔废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仅略举其大概。若欲详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可自详研,即能洞明其奥义也。

  四、佛法非违背于科学

  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此说不然。

  近代科学家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

  一 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 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尔,彼之‘戒’‘定’‘慧’三无漏学,皆是改进通常之经验。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视,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两者虽同为实验,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关于佛法与科学之比较,若欲详知者,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学英国,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见,为世界学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

  五、佛法非厌世

  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学以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六、佛法非不宜于国家之兴盛

  近来爱国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谓佛法传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此说不然。

  佛法实能辅助国家,令其兴盛,未尝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国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统一兴盛其国家。其后婆罗门等旧教复兴,佛法渐无势力,而印度国家乃随之衰亡,其明证也。

  七、佛法非能灭种

  常人见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灭种。此说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为僧尼,此实极少之数。以外大多数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佛法中之僧尼,与他教之牧师相似,非是信徒皆应为牧师也。

  八、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

  常人见僧尼唯知弘扬佛法,而于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此说不然。

  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一曰财施,二曰法施。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作种种慈善事业,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九、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经济学者,谓人人能生利,则人类生活发达,乃可共用幸福。因专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类,此说亦不免误会。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碍于职业,士农工商皆可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议。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观之,似为极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虫。但僧尼亦何尝无事业,僧尼之事业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间接直接有真实大利益于人群者正无量矣。

  十、佛法非说空以灭人世

  常人因佛经中说‘五蕴皆空’‘无常苦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说空。若信佛法者多,将来人世必因之而消灭。此说不然。

  大乘佛法,皆说空及不空两方面。虽有专说空时,其实亦含有不空之义。故须兼说空与不空两方面,其义乃为完足。

  何谓空及不空。空者是无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业。虽知无我,而能努力作救世之事业,故空而不空。虽努力作救世之事业,而决不执著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实了解,乃能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作种种之事业无有障碍也。

  又若能解此义,即知常人执著我相而作种种救世事业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间促,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于佛法之空义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业乃能圆满成就也。

  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著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之建设乃得实现。

  信能如此,若云牺牲,必定真能牺性;若云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坚坚实实,勇猛精进而作去,乃可谓伟大,乃可谓彻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须向空上立脚,而再向不空上作去。岂是一味说空而消灭人世耶!

  以上所说之十疑及释义,多是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其大意。诸君闻此,应可免除种种之误会。

  若佛法中之真义,至为繁广,今未能详说。惟冀诸君从此以后,发心研究佛法,请购佛书,随时阅览,久之自可洞明其义。是为余所厚望焉。

  佛法宗派大概

  关于佛法之种种疑问,前已略加解释。诸君既无所疑惑,思欲著手学习,必须先了解佛法之各种宗派乃可。

  原来佛法之目的,是求觉悟本无种种差别。但欲求达到觉悟之目的地以前,必有许多途径。而在此途径上,自不妨有种种宗派之不同也。

  佛法在印度古代时,小乘有各种部执,大乘虽亦分‘空’‘有’二派,但未别立许多门户。吾国自东汉以后,除将印度所传来之佛法精神完全承受外,并加以融化光大,于中华民族文化之伟大悠远基础上,更开展中国佛法之许多特色。至隋唐时,便渐成就大小乘各宗分立之势。今且举十宗而略述之。

  一、律宗 又名南山宗

  唐终南山道宣律师所立。依法华,涅槃经义,而释通小乘律,立圆宗戒体正属出家人所学,亦明在家五戒、八戒义。

  唐时盛,南宋后衰,今渐兴。

  二、俱舍宗

  依俱舍论而立。分别小乘名相甚精,为小乘之相宗。欲学大乘法相宗者固应先学此论,即学他宗者亦应以此为根底,不可以其为小乘而轻忽之也。

  陈隋唐时盛弘,后衰。

  三、成实宗

  依成实论而立。为小乘之空宗,微似大乘。

  六朝时盛,后衰,唐以后殆罕有学者。

  以上二宗,即依二部论典而形成,并由印度传至中土。虽号称宗,然实不过二部论典之传持授受而已。

  以上二宗属小乘,以下七宗皆是大乘,律宗则介于大小之间。

  四、三论宗 又名性宗 又名空宗

  三论者,即中论、百论、十二门论,是三部论皆依般若经而造。姚秦时,龟兹国鸠摩罗什三藏法师来此土弘传。

  唐初犹盛,以后衰。

  五、法相宗 又名慈恩宗 又名有宗

  此宗所依之经论,为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等。唐玄奘法师盛弘此宗。又糅合印度十大论师所著之唯识三十颂之解释而编纂成唯识论十卷,为此宗著名之典籍。此宗最要,无论学何宗者皆应先学此以为根底也。

  唐中叶后衰微,近复兴,学者甚盛。

  以上二宗,印度古代有之,即所谓‘空’‘有’二派也。

  六、天台宗 又名法华宗

  六朝时此土所立,以法华经为正依。至隋智者大师时极盛。其教义,较前二宗为玄妙。

  隋唐时盛,至今不衰。

  七、华严宗 又名贤首宗

  唐初此土所立,以华严经为依。至唐贤首国师时而盛,至清凉国师时而大备。此宗最为广博,在一切经法中称为教海。

  宋以后衰,今殆罕有学者,至可惜也。

  八、禅宗

  梁武帝时,由印度达摩尊者传至此土。斯宗虽不立文字,直明实相之理体。而有时却假用文字上之教化方便,以弘教法。如金刚、楞伽二经,即是此宗常所依用者也。

  唐宋时甚盛,今衰。

  九、密宗 又名真言

  唐玄宗时,由印度善无畏三藏金刚智三藏先后传入此土。斯宗以大日经、金刚顶经、苏悉地经三部为正所依。

  元后即衰,近年再兴,甚盛。

  在大乘各宗中,此宗之教法最为高深,修持最为真切。常人未尝穷研,辄轻肆毁谤,至堪痛叹。余于十数年前,唯阅密宗仪轨,亦尝轻致疑议。以后阅大日经疏,乃知密宗教义之高深,因痛自忏悔。愿诸君不可先阅仪轨,应先习经教,则可无诸疑惑矣。

  十、净土宗

  始于晋慧远大师,依无量寿经、观无量寿佛经、阿弥陀经而立。三根普被,甚为简易,极契末法时机。明季时,此宗大盛。至于近世,尤为兴盛,超出各宗之上。

  以上略说十宗大概已竟。大半是摘取近人之说以叙述之。

  就此十宗中,有小乘、大乘之别。而大乘之中,复有种种不同。吾人于此,万不可固执成见,而妄生分别。因佛法本来平等无二,无有可说,即佛法之名称亦不可得。于不可得之中而建立种种差别佛法者,乃是随顺世间众生以方便建立。因众生习染有浅深,觉悟有先后。而佛法亦依之有种种差别,以适应之。譬如世间患病者,其病症千差万别,须有多种药品以适应之,其价值亦低昂不等。不得仅尊其贵价者,而废其他廉价者。所谓药无贵贱,愈病者良。佛法亦尔,无论大小权实渐顿显密,能契机者,即是无上妙法也。故法门虽多,吾人宜各择其与自己根机相契合者而研习之,斯为善矣。

  佛法学习初步

  佛法宗派大概,前已略说。

  或谓高深教义,难解难行,非利根上智不能承受。若我辈常人欲学习佛法者,未知有何法门,能使人人易解,人人易行,毫无困难,速获实益耶?

  案佛法宽广,有浅有深。故古代诸师,皆判‘教相’以区别之。依唐圭峰禅师所撰华严原人论中,判立五教:

  一、人天教

  二、小乘教

  三、大乘法相教

  四、大乘破相教

  五、一乘显性教

  以此五教,分别浅深。若我辈常人易解易行者,唯有‘人天教’也。其他四教,义理高深,甚难了解。即能了解,亦难实行。故欲普及社会,又可补助世法,以挽救世道人心,应以‘人天教’最为合宜也。

  人天教由何而立耶?

  常人醉生梦死,谓富贵贫贱吉凶祸福皆由命定,不解因果报应。或有解因果报应者,亦唯知今生之现报而已。若如是者,现生有恶人富而善人贫,恶人寿而善人夭,恶人多子孙而善人绝嗣,是何故欤?因是佛为此辈人,说三世业报,善恶因果,即是人天教也。今就三世业报及善恶因果分为二章详述之。

  一、三世业报

  三世业报者,现报、生报、后报也。

  一、现报:今生作善恶,今生受报。

  二、生报:今生作善恶,次一生受报。

  三、后报:今生作善恶,次二三生乃至未来多生受报。

  由是而观,则恶人富、善人贫等,决不足怪。吾人唯应力行善业,即使今生不获良好之果报来生再来生等必能得之。万勿因行善而反遇逆境,遂妄谓行善无有果报也。

  二、善恶因果

  善恶因果者,恶业、善业、不动业此三者是其因,果报有六,即六道也。

  恶业善业,其数甚多,约而言之,各有十种,如下所述。不动业者,即修习上品十善,复能深修禅定也。

  今以三因六果列表如下:

  ┌上品......地狱───────┐

  一、恶业┼中品......畜生 │

  └下品......鬼 │

  ┌下品......阿修罗 ├六道

  二、善业┼中品......人 │

  └上品......欲界天 │

  ┌次品......色界天──┐ │

  三、不动业┤ ├天─┘

  └上品......无色界天─┘

  今复举恶业、善业别述如下:

  恶业有十种。

  一、杀生

  二、偷盗

  三、邪淫

  四、妄言

  五、两舌

  六、恶口

  七、绮语

  八、悭贪

  九、嗔恚

  十、邪见

  造恶业者,因其造业重轻,而堕地狱、畜生、鬼道之中。受报既尽,幸生人中,犹有余报。今依华严经所载者,录之如下。若诸‘论’中,尚列外境多种,今不别录。

  一、杀生......短命、多病

  二、偷盗......贫穷、其财不得自在

  三、邪淫......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

  四、妄言......多被诽谤、为他所诳

  五、两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

  六、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

  七、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

  八、悭贪......心不知足、多欲无厌

  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

  十、邪见......生邪见家、其心谄曲

  善业有十种。下列不杀生等,止恶即名为善。复依此而起十种行善,即救护生命等也。

  一、不杀生:救护生命

  二、不偷盗:给施资财

  三、不邪淫:遵修梵行

  四、不妄言:说诚实言

  五、不两舌:和合彼此

  六、不恶口:善言安慰

  七、不绮语:作利益语

  八、不悭贪:常怀舍心

  九、不嗔恚:恒生慈悯

  十、不邪见:正信因果

  造善业者,因其造业轻重而生于阿修罗人道欲界天中。所感之余报,与上所列恶业之余报相反。如不杀生则长寿无病等类推可知。

  由是观之,吾人欲得诸事顺遂,身心安乐之果报者,应先力修善业,以种善因。若唯一心求好果报,而决不肯种少许善因,是为大误。譬如农夫,欲得米谷,而不种田,人皆知其为愚也。

  故吾人欲诸事顺遂,身心安乐者,须努力培植善因。将来或迟或早,必得良好之果报。古人云:‘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以上所说,乃人天教之大义。

  唯修人天教者,虽较易行,然报限人天,非是出世。故古今诸大善知识,尽力提倡‘净土法门’,即前所说之佛法宗派大概中之‘净土宗’。令无论习何教者,皆兼学此‘净土法门’,即能获得最大之利益。‘净土法门’虽随宜判为‘一乘圆教’,但深者见深,浅者见浅,即唯修人天教者亦可兼学,所谓‘三根普被’也。

  在此讲说三日已竟。以此功德,惟愿世界安宁,众生欢乐,佛日增辉,*轮常转。

  佛法大意

  我至贵地,可谓奇巧因缘。本拟住半月返厦。因变、住此,得与诸君相晤,甚可喜。

  先略说佛法大意。

  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众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须常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一切众生之大愿,努力作利益众生之种种慈善事业。乃不愧为佛教徒之名称。

  若专修净土法门者,尤应先发大菩提心。否则他人谓佛法是消极的、厌世的、送死的。若发此心者,自无此误会。

  至于作慈善事业,尤要。既为佛教徒,即应努力作利益社会之种种事业。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积极的。不起误会。

  或疑经中常言空义,岂不与前说相反。

  今案大菩提心,实具有悲智二义。悲者如前所说。智者不执著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做种种之利生事业。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执著我相而利益众生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不久、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学习佛法,了解悲智之义,如是所作利生事业乃能十分圆满也。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著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设乃得实现也。

  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统及其真精神所在,则常人谓佛教是迷信是消极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当。即谓佛教为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谓佛法为世界一切哲学中最玄妙之哲学者,亦未为尽理。

  ┌说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                  ┌谬见,而与之正见

  因佛法是真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之正信

  │                  ├恶行,而与之正行

  │                  └幻觉,而与之正觉

  ├包括世间各教各学之长处,而补其不足。

  └广被一切众生之机,而无所遗漏。

  不仅中国,现今如欧美诸国人,正在热烈的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书籍及杂志等甚多。

  故望已为佛教徒者,须彻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实行,俾不愧为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虚心下气,尽力研究,然后于佛法再加以评论。此为余所希望者。

  以上略说佛法大意毕。

  又当地信士,因今日为菩萨诞,欲请解释南无观世音菩萨之义。兹以时间无多,惟略说之。

  南无者,梵语。即归依义。

  菩萨者,梵语,为菩提萨埵之省文。菩提者觉,萨埵者众生。因菩萨以智上求佛法,以悲下化众生,故称为菩提萨埵。此以悲智二义解释,与前同也。

  观世音者,为此菩萨之名。亦可以悲智二义分释。如楞严经云: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约智言也。如法华经云:苦恼众生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以是名观世音。约悲言也。

  常随佛学

  华严经行愿品末卷所列十种广大行愿中,第八曰常随佛学。若依华严经文所载种种神通妙用,决非凡夫所能随学。但其他经律等,载佛所行事,有为我等凡夫作模范,无论何人皆可随学者,亦屡见之。今且举七事。

  一、佛自扫地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柰耶杂事云:世尊在逝多林。见地不净,即自执帚,欲扫林中。时舍利子大目犍连大迦叶阿难陀等,诸大声闻,见是事已,悉皆执帚共扫园林。时佛世尊及圣弟子扫除已。入食堂中,就座而坐。佛告诸比丘。凡扫地者有五胜利。一者自心清净。二者令他心清净。三者诸天欢喜。四者植端正业。五者命终之后当生天上。

  二、佛自舁(音余,即共扛抬也)弟子及自汲水

  五分律,佛制饮酒戒缘起云:婆伽陀比丘、以降龙故,得酒醉。衣钵纵横。佛与阿难舁至井边。佛自汲水、阿难洗之等。

  三、佛自修房

  十诵律云:佛在阿罗毗国。见寺门楣损,乃自修之。

  四、佛自洗病比丘及自看病

  四分律云:世尊即扶病比丘起,拭身不净。拭已洗之。洗已复为浣衣晒干。有故坏卧草弃之。扫除住处,以泥浆涂洒,极令清净。更敷新草,并敷一衣。还安卧病比丘已,复以一衣覆上。

  西域记云:只桓东北有塔,即如来洗病比丘处。

  又云:如来在日,有病比丘,含苦独处。佛问:汝何所苦?汝何独居?答曰:我性疏懒不耐看病,故今婴疾无人瞻视。佛愍而告曰:善男子!我今看汝。

  五、佛为弟子裁衣

  中阿含经云:佛亲为阿那律裁三衣。诸比丘同时为连合,即成。

  六、佛自为老比丘穿针

  此事知者甚多。今以忘记出何经律,不及检查原文。仅就所记忆大略之义录之。佛在世时,有老比丘补衣。因目昏花,未能以线穿针孔中。乃叹息曰:谁当为我穿针。佛闻之,即立起曰:我为汝穿之等。

  七、佛自乞僧举过

  是为佛及弟子等结夏安居竟,具仪自恣时也。增一阿含经云:佛坐草座(即是离本座,敷草于地而坐也。所以尔者,恣僧举过,舍骄慢故)告诸比丘言:我无过咎于众人乎?又不犯身口意乎?如是至三。

  灵芝律师云:如来亦自恣者,示同凡法故,垂范后世故,令众省己故,使折我慢故。

  如是七事,冀诸仁者勉力随学。远离骄慢,增长悲心,广植福业,速证菩提。是为余所希愿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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