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的理论与方法 第三章 中印忏悔法的异同

  第三章 中印忏悔法的异同

  第一节 忏悔的次序

  从前章的叙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传统(印度)佛教所建立的忏悔法有三种:作法忏、取相忏、无生忏。而这三种忏法中,又以无生忏为究竟。那么,如果我们有了过错,比方:犯了戒或造了恶业,是否采用无生忏就好了?当然,是可以的。不过要从事无生忏,必须是上等根性,具足相当智慧才有可能;否则,是不容易由生灭而契入无生灭的。

  就像修行必须按部就班的来,由戒而定以至慧;忏悔也一样,必须一步一步,由作法忏而取相忏或无生忏。这也就是先“事忏”,再入“理忏”,如此,理忏才容易成就;这是古来大德所一致认同的。明朝蕅益大师的《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十三有——

  “问:古人谓三种忏法,宁可缺于前前,不可缺于后后,良于罪如霜露,慧日能消,故必以理观为主也。今独扶作法,得无拘泥小教,未达大乘实相之奥旨耶?答:宁缺前前,不缺后后者,为缘缺者言也。如欲出罪,而无二十清净僧可得者也;又为显示前前不兼后后,后后必具前前故也。若必耻作法,而不肯奉行,则是顾惜体面,隐忍覆藏,全未了知罪性本空,岂名慧日?故今独扶作法,正所以为理观之本。”(注一)

  依照戒律上规定:比丘犯了波罗夷和僧残,必须在二十位清净比丘僧中发露忏悔,戒罪才能消灭;比丘尼犯了波罗夷和僧残,则须加倍,要在四十位清净僧中忏悔,才能灭罪。这在佛世,可能不困难,但在现代,尤其是现代的中国佛教,则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第二节 忏悔方法的演变

  中国佛教,是传承自印度佛教中期兴起的大乘佛教,有别于佛陀在世所立的佛教。佛世的出家众,以比丘、比丘尼戒为主要的戒律;但大乘佛教却另制有菩萨戒。依大乘佛教出家者,除了要受比丘(尼)戒之外,还要受菩萨戒。菩萨戒高于比丘(尼)戒,它是大乘的戒;比丘(尼)戒则被称为小乘戒。

  所以,如果菩萨戒和比丘(尼)戒有矛盾冲突的时候,便以菩萨戒为准。这叫做舍小取大。比丘(尼)戒律颇为严格,一板一眼的;菩萨戒则显得圆融无碍。因此,比丘戒律中规定的;犯了戒必须在僧团中发露忏悔出罪;但在中国佛教的僧团中,似乎可免了,犯了戒只要礼佛、向佛菩萨忏悔就好,何必那么麻烦呢?这可能是大多数人的想法。所以,除了少许精持戒律的僧侣外,作法忏悔久已不行于中国僧团了。

  但犯戒很容易,尤其是出家比丘、比丘尼,他(她)们受持的戒条多(比丘戒有二百多条,比丘尼戒有四百多条),可以说,出家人行住坐卧、一举一动,都在戒律中,稍有不慎,便会犯戒。犯了戒,自有戒罪;戒罪不除,后世就会受到罪报。但要如何除罪呢?要依作法忏来除罪,在当前的国内佛教界,已是不大可能了。犯了比丘(尼)戒,竟然不能以比丘(尼)戒律所规定的方法来忏悔除罪,实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依比丘(尼)戒律所立的作法阡,既然不能实行,那么,就只有采用菩萨戒所建立的取相忏了。

  所以,国内佛教徒,不管是出家、在家,礼佛忏悔是很普遍的事;也不管是犯了什么戒,也唯有礼佛忏悔一法,最为方便了。

  然而,国内佛教徒的礼佛忏悔,是否就是取相忏呢?也不尽然。从事于礼佛忏悔的人,可能并没有要见瑞相的观念,只是认为礼佛可以增福报,消除业障。大多数人是抱着这种心态在礼佛,顺便忏悔自己过去所造的恶业。这只可以说是通俗的、随缘式的忏悔,与不辞辛苦、不计岁月的礼佛、忏悔,一定要见到瑞相以证明罪灭的取相忏,是有所不同的。或许,一般忏悔者,并没有犯下重戒或造下大恶,所以,对于罪灭与否,也就不大重视。当然,有一些礼佛忏悔者,也曾见到了瑞相,完成了取相忏的壮举。

  但也不可否认,要达到取相忏,并不容易(前面已经谈过),那么,无生忏呢?同样也不是容易的。还好,除了犯下性罪以及五逆重罪,必须以取相忏、无生忏才能灭除,非得从事那两种辛苦忏法外,其他较轻的恶业,则只要有心忏悔,肯改过自新、止恶行善,也是可以消除的。

  第三节 中国忏的特点

  中国古代的祖师,曾经编集了一些忏悔方法,例如:梁皇忏、三昧水忏、药师忏、大悲忏等。这些忏法,可以说都是很优秀的作品,除了道理的解说,也有拜佛、观想,乃至密咒的持念,融合了事忏与理忏,与传统印度佛教的三种忏法(作法忏、取相忏、无生忏)比起来,实在是一大进步。对于一般大过未犯、小过不断的佛教徒来说,是很理想的忏悔法本,尽可依照自己觉得合适的一种忏本来忏悔。当然,如果犯了重戒,造了大恶,就必须有特别的方法来忏悔,才能灭罪了。

  中国佛教的忏悔方法与印度不同的是:以事忏和理忏代替了作法忏、取相忏和无生忏。除了名词不同外,内容上似乎也有所增加。在中国大乘佛教的观念中,念佛、拜佛、念咒都具有极大的忏悔功用,能灭除很重要的罪业。所以,过去祖师所编的忏本,都列有念佛、拜佛,乃至念咒。

  当然,祖师所编的各种忏本,乃是根据佛经所述,源于印度的忏法。因此,同样强调忏悔的次第,更注重事忏与理忏的连带性。譬如:唐朝宗密大师编有《圆觉经修证仪》十八卷;在十六卷中曾说:

  “夫忏悔者,非惟灭恶生善,而乃翻染为净,去妄归真——故不但事忏,须兼理忏;事忏除罪,理忏除疑。然欲忏时,必先于事忏门中,披肝露胆,决见报应之义,如指掌中,悚惧恐惶,战灼流汗;口陈罪状,心彻罪根。根拔苗枯,全成善性,然后理忏,以契真源。”(注二)

  印度的三种忏法,似乎有各别独立的现象。比方:作法忏是由比丘僧团设立的,自然就多流行于出家僧侣之间;取相忏发源于大乘的菩萨戒,那么,被称为小乘的传统僧团大概不会采取相忏吧?至于无生忏则是针对少数犯了五逆或重大性罪,被认为自己不通忏悔,必堕地狱的人,佛陀慈悲,以无上的智慧开启了他们的重生。

  这三种忏法,各有其优点。中国古代的祖师,可能认为,何不把它们的优点统合起来呢?因此,提出了事忏和理忏之说,将作法、取相二忏归于“事忏”,无生忏则归于“理忏”。先由事忏,然后进入理忏,理忏才容易达成;而事忏之后,再行理忏,事忏才能圆满与究竟。如此,自然是优于印度各别独立的三种忏法了。而且中国祖师所编的忏法,都是出家、在家通用,不像印度的作法忏大多用于出家众。所以,中国的佛教徒在忏悔时,已很少再各别采用印度的三种忏法。

  不过,精神上却是连贯的,只是方式不同而已。例如将作法忏的向人(比丘)忏悔,改为向佛或菩萨忏悔;在礼佛忏悔时,虽然不一定有要见瑞相的念头。但忏悔者在内心清净时,往往也会有见到佛菩萨现身放光或摩顶的瑞相,这就跟取相忏一样了;而理忏更是和无生忏的内容一样。因此,中国忏法和印度忏最大的不同点,应该是在拜佛和持咒的观念上。下一章,我们就专对这方面来加以讨论。

  注一:见卍续藏六三册五四○页。

  注二:见卍续藏一二八册九六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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