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何謂寵辱?辱為下。

嚴可均曰:「何謂寵辱?辱為下」,王弼、傅奕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

羅振玉曰:河上、景龍、御注、景福、敦煌丙諸本均無「若驚」二字。景龍本「辱為下」,景福本作「寵為上,辱為下」。

李道純曰:「寵為上,辱為下」,或云「寵為下」,不合經義。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謂寵辱?辱為下」。注曰:「辱為下賤。」疑兩本均有奪誤。當云:「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河上公作注時,上句未奪,亦必有注,當與「辱為下賤」對文成義,傳寫者失上句,遂並注失之。陳景元、李道純本均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可據以訂諸本之誤。

勞健曰:「寵為上,辱為下」,景福本如此。傅、范與開元本諸王本皆作「寵為下」一句;景龍與河上作「辱為下」一句。以景福本證之,知二者皆有闕文。道藏、陳景元、李道純、寇才質諸本並如景福,亦作二句。陳云:「河上本作『寵為上,辱為下』,於經義完全,理無迂闊。知古河上本原不闕上句。」按「寵辱」,謂寵辱之見也;「為上」「為下」,猶第六十一章「以其靜為下」,「大者宜為下」,諸言為下之見也。蓋謂以為上為寵,以為下為辱,則得之失之,皆有以動其心,其驚惟均也。若從闕文作「寵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寵者為下,故驚得如驚失,非其旨矣。作「辱為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內義雄曰:按舊鈔河上本作:「何謂寵辱?寵為上,辱為下。」諸王弼本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雖然,陸氏惟注「河上本無『若驚』二字」耳。今本王本「寵」字下「為」字之上,當脫去「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脫去「若驚」二字。蓋王弼、河上兩本相同,後河上本脫去「若驚」二字,王本脫去「為上辱」三字,在後以兩脫誤本互校,遂生種種之異。

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

奚侗曰:吳澂本無「是謂寵辱若驚」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謙之案:林希逸亦無此六字。又「驚」借為「警」。易「震驚百里」,鄭注:「驚之言警戒也。」

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

嚴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兩「我」字,各本作「吾」。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丙本均無「者」字。二「吾」字,景龍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謙之案:「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應吉父、司馬公同古本。」蓋「及」與「若」同義。王念孫曰:「『及』猶『若』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言若吾無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與『若』同義,故『及』可訓為『若』,『若』亦可訓為『及』。」(經傳釋詞)今證之古本,知「及」與「若」同,與「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貴身於天下,若可託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嚴可均曰:「故貴身於天下」,御注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與王弼同,河上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若可託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則可寄於天下」,永樂大典作「則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託於天下」,王弼作「若可託天下」,大典作「乃可以託天下」。劉文典曰:莊子在宥篇:「故貴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案「身於為天下」,義不可通,兩「於」字疑當在「託」字、「寄」字下。道經「厭恥第十三」,正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則可寄於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者,乃可以託天下。」淮南子道應訓引老子作:「貴以身為天下,焉可以託天下;愛以身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兩「身」字下亦並無「於」字。

謙之案:劉說非也。此段各本經文不同,惟莊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臨邪天下,莫若無為;無為也而後安其性命之情。故貴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於」字。又「託天下」在「寄天下」之前,與景龍、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為」字,下句衍一「於」字。

王念孫曰:莊子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愛以身於天下」。「於」猶「為」也,後人依老子傍記「為」字,而寫者因訛入正文。老子釋文:「為,于偽反。」此釋文不出「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於」猶「為」也(此「為」字讀去聲)。老子曰:「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莊子在宥篇作:「故貴以身於天下,則可以託天下;愛以身於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於天下」即「為天下」也。

謙之案:二王說是也。「於」「為」互訓。莊子上文作「於天下」,下文「為天下」,與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則可以託天下矣;愛以身為天下者,則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陳碧虛引王弼本與傅、范同,當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張太守彙刻四家注引王弼云:「無物以易其身,故曰貴也,如此乃可以託天下也。無物可以損其身,故曰愛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託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者,可託天下;愛以身於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兩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若可託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與莊子文同,而以敦煌本為優,當據校改。

又此二「若」字,與「則」字同義。王引之曰:「『若』猶『則』也。老子曰:『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莊子在宥篇『若』並作『則』。」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則」,此其證也。又「愛以身」,廣明、景福二本作「愛身以」:吳雲二百蘭亭齋金石記誤校廣明作「愛以身與為天下者」,與景龍同。又「為天下」者,羅振玉道德經考異誤校景龍本「者」作「矣」,蔣錫昌竟沿其誤。舉此一例,足見校書之難。

又案莊子讓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他物乎?唯無以天下為者,可以託天下也。」又呂氏春秋貴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於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託天下。」文誼皆出此章。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以身、患為韻,實際非韻。陳柱:五「驚」字韻,三「身」字韻,四「下」字韻。楊樹達曰:「上文身、驚係兩節,不必強以為韻。」

右景龍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題「猒恥第十三」,王本題「十三章」,范本題「寵辱章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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