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

謙之案:范本「夷」作「幾」。范應元曰:「『幾』字,孫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幾者幽而無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為後人所改,古本亦作「幾」。作「幾」是也,且與易義相合。易繫言「極深研幾」,言「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鄭康成注:「幾,微也。」與傅云正合。馬敘倫謂草書「幾」字似草書「夷」字,音復相近,因訛為「夷」。

摶之不得,名曰微。

謙之案:「摶」,王本作「搏」。釋文:「『搏』音博,簡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誤作「博」。易順鼎曰:「『搏』乃『摶』之誤。摶即淮南俶真『摶垸剛柔』之『摶』。一切經音義引通俗文:『手團曰摶。』是也。易乾鑿度云:『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摶』『循』古音相近。」馬敘倫曰:「莊子知北遊篇『摶之而不得』,蓋本此文,亦作『摶』。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當作『揗』。說文:『揗,摩也。』禮記內則『循其首』,亦借『循』為『揗』。此作『摶』者,亦借為『揗』。」謙之案:易、馬之說是也。淮南子原道訓:「是故視之不見其形,聽之不聞其聲,循之不得其身;無形而有形生焉,無聲而五音鳴焉,無味而五味形焉,無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於無,實出於虛。」此節正用老子本文。易乾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訓皆以「循之不得」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連文,知老子經文亦當作「循」。「循」為「揗」假。漢書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注:「謂摩順也。」說文:「揗,摩也,從手,盾聲。」朱駿聲曰:「今撫揗字,以循為之。」摶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撫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謙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選頭陀寺碑文注引同。又慶陽、磻溪二本作「故復混而為一」,孫盛老子疑問反訊引作「混然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謙之案:各本「在」並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范並作「皦」,敦煌丙本作「皎」。畢沅曰:「皦或作曒,從日者非也。」案畢說非是,辨見一章「常有,欲以觀其徼」句下。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无物。

嚴可均曰:「繩繩」,大典作「繩繩兮」。謙之案:傅、范本同。又輔行記引「名」下有「焉」字,引「復歸於無」無「物」字。

武內義雄曰:按釋文唯出一「繩」字,謂「河上本作繩」,其意不可能解。盧文弨考證謂「當是作繩繩」,王本既作「繩繩」,則河上本作「繩繩」,亦無以異於王本。舊鈔河上本「繩繩」下有「兮」字,陸注本似脫去末一「兮」字。然則此條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無耳。

是謂无狀之狀,无物之象,

羅振玉曰:敦煌丙本無「謂」字。

謙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蘇轍、李道純、林希逸、吳澄、董思靖各本均作「無象之象」,義長。

高亨曰:「按作『無象之象』義勝。『無狀之狀』、『無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證一也。上句既云『無物』,此不宜又云『無物』,以致複沓,其證二也。」今案:韓非解老篇曰:「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其生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聞見,聖人執其見功以處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像之像。」其證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謂忽恍。

謙之案:「忽恍」二字,與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純各本同。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釋文出「怳」字,陸希聲、黃茂材、陳景元、曹道沖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與『仿佛』同誼。」蔣錫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雙聲疊字皆可通用。蓋雙聲疊字以聲為主,苟聲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為韻耳。」

迎不見其首,隨不見其後。

謙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倫諸本均無。廣明本、室町本兩句互易,文選頭陀寺碑文同。吳雲曰:「『其後』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語倒轉。」

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

嚴可均曰:「以語今之有」,各本作「御」。

謙之案:素問氣交變大論第六十九曰:「余聞之,善言天者,必應於人;善言古者,必驗於今;善言氣者,必彰於物。」老子此章,蓋即善於言氣者也。而「執古之道,以語今之有」,則是言古而有驗於今。執古語今,可見柱下史乃善用歷史之術者。

劉師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為「或」,「或」即古之「域」字。詩商頌烈祖「奄有九有」,毛傳:「九域,九州也。」又「正域彼四方」,毛傳:「域,有也。」國語楚語「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韋注:「有,域也。」此文「有」字,與「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猶言御今之天下國家也。禮記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與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謂道已。

嚴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謙之案:諸河上本、廣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吳雲曰:「以知」,傅本作「能知」,與此石同。謙之案:傅本與經幢不同,吳誤校。嚴可均曰:「是謂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紀」,審觀王弼注亦是「已」字。

謙之案:作「紀」是也。「已」字無義。小爾雅廣言:「紀,基也。」「紀」即借為「基」,「道紀」即「道基」。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夷、希、微、詰、一、昧、物韻(脂部,昧音密),狀、象、恍韻(陽部,恍,去聲),首、後韻(幽、侯合韻),有、始、紀韻(之部)。

謙之案:「夷」,范本作「幾」,江氏二十一部諧聲表與夷、希、微三字均屬脂部。首,幽部,後,侯部,幽、侯合韻。姚文田:夷、希、微韻(五齊平聲),詰、一韻(四卩入聲),昧、物韻(二月入聲),狀、象、恍韻(十六庚去聲),首、後、道、有韻(十四〈幺幺〉上聲),始、紀韻(四之上聲)。「後」字與「侯」通諧,「有」從之轉入。鄧廷楨同,惟未及首、後、道、有。詰,吉聲,詰、一,至部之入聲也。奚侗:夷、希、微韻,詰、一、昧、物韻,首、後、道、有、始、紀韻。由諸家分合所見不同,益知經文其初自多相協也。如首、後為韻,而顧炎武乃疑「『後』古無與『首』為韻者,老子『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乃散文,非韻也」(唐韻正卷十四十五厚),則亦不知幽、侯合韻,而老子哲學詩之真面目竟熟視而無覩矣。

孔廣森詩聲類八脂類曰:「在古本無去入之別。」其可旁證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江有誥唐韻四聲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聲,當與未部並收。老子贊玄篇『復歸于無物』,與『昧』協。」鄧廷楨曰:「昧、物為韻,從未從勿之字,古音同部。說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聲同義近,故字亦連文。司馬相如傳『曶爽暗昧』,韋昭讀『曶』為梅憒切,皆可為未聲、勿聲同部之證。」

右景龍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實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題「贊玄第十四」,王本題「十四章」,范本題「視之不見章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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