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謙之案:禮記曲禮「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報。」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極,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嘗治之,民相忘於無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紀昀曰:「『下』,永樂大典作『不』,吳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從吳澄本。又王註舊刻附孫礦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義亦長。

其次,親之豫之;

嚴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親之、譽之」,王弼作「親而譽之」。謙之案:傅奕本作「其次親之,其次譽之」。

其次,畏之侮之。

嚴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李道純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諸本無下「其次」二字。紀昀謂大典「侮之」上無「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親而譽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諸石刊本同(景龍本「譽」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對為文。「畏」應讀作「威」,二字古通,不煩擧證。廣雅釋詁:「侮,輕也。」「威」與「侮」義相因,上句「親」與「譽」亦義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嚴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孫曰:案無下「焉」者是也。「信不足」為句,「焉有不信」為句。「焉」,於是也,言信不足,於是有不信也。呂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猶於是也。」聘禮記曰:「及享發氣焉盈容。」言發氣,於是盈容也。……晉語曰:「焉始為令。」言於是始為令也。三年問曰:「故先王焉為之立中制節。」言先王於是為之立中制節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財足,則君賦歛焉不窮。」言賦歛於是不窮也。……後人不曉「焉」字之義,而誤「信不足焉」為一句,故又加「焉」字於下句之末,以與上句相對,而不知其謬也。謙之案:王說是也。惟王知下「焉」字當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慶陽、樓正、磻溪、顧歡、高翿各本,上下句均無「焉」字,與此石同。

由其貴言。

嚴可均曰:「由其貴言」,御注「由」作「猶」,河上作「猶兮」,王弼作「悠兮」。陸德明曰:「悠」,孫登、張憑、杜弼俱作「由」,一本「猶」。

謙之案:御注、邢玄、慶陽、磻溪、樓正、室町、顧歡、高翿、彭耜、范應元俱作「猶」。「由」與「猶」同。荀子富國「由將不足以勉也」,注:「與猶同。」楚辭「尚由由而進之」,注:「猶豫也。」老子十五章「猶兮若畏四鄰」,與此「由其貴言」之「由」字誼同,並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義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嚴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謙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從之。「百姓謂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謂」上有「皆」字。范應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莊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謂我自爾」;經訓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晉書王坦之廢莊論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愿老子繹解與晉書文同。

宋翔鳳曰:「百姓皆謂我自然」,按白虎通義曰:「黃帝有天下號曰自然,自然者,獨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謂我自然」,正述黃帝之語。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義曰:「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即宏大道德之謂也。他書作「有熊」,形似而誤。且有熊無宏大道德之義。又列子記黃帝遊華胥氏之國,屢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為黃帝有天下之號。

謙之案:宋說未必是,然自昔黃、老並稱,論衡自然篇:「黃者黃帝也,老者老子也。」黃、老宗自然,論衡引擊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此即自然之謂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觀此知老子之學,其最後之歸宿乃自然也。故論衡寒溫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無為。」譴告篇曰:「黃、老之家,論說天道,得其實矣。」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譽、侮韻(侯、魚通韻,譽,上聲,侮協音武),焉、言、然韻(元部)。謙之案:譽,魚部,侮,侯部,侯、魚通韻。高本漢以信、言、然為韻。陳柱:四「之」字韻,有、譽、畏、侮韻,焉、焉、言、然韻。譽從與聲,與、以古通。侮從每聲,每從母聲。

右景龍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范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題「淳風第十七」,王本題「十七章」,范本題「太上章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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